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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四风”当学陈毅“约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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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5日14: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建国初期,陈毅同志在担任上海市市长时,就对家人、子女“约法三章”:一、穿土布衣,大孩子穿了再轮给小的孩子穿;二、不坐公家的小汽车;三、办任何事都要严格按制度来。

作为开国元勋,陈毅同志的“约法三章”体现了我们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宝贵精神,这是我们党优良传统的体现。我们党由小到大、从弱到强,正是源于这样的优良传统,靠这样的优良传统,我们才赢得了老百姓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取得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

但是,随着国家的富强、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极少数党员干部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影响,滋长了一种贪图享乐的奢靡颓废之风,热衷于和别人比职位、比待遇、比房子、比阔气、比排场、比享受,缺乏艰苦创业的精神。因此,当前我们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就是要清扫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四风”。笔者认为,要反“四风”,党员干部还是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精神,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德以俭出,恶以奢始。”“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领导干部的腐化堕落大都是从贪图享乐、挥霍无度开始的。“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实践证明,艰苦创业是防治腐败的一剂良药。领导干部应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坚决克服和防止醉心于灯红酒绿的奢靡颓废之风,做艰苦创业的典范。越是发展市场经济,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大力弘扬艰苦创业精神,这种精神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永远是我们发展、振兴的重要保证。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言:“我们的国家越发展,越要抓艰苦创业。提倡艰苦创业精神,也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

严格自律,不搞特殊化。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包括家属和子女,只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一部分,不能搞特殊化。对于需要群众遵守的法规、需要一般党员干部遵守的纪律,领导干部及其子女也必须遵守;对于禁止的事,也绝不能去做。这是对领导干部最低层次的、最基本的要求。干部子女教育得好,对社会和国家的形象产生积极的影响,反之则会起到十分消极的作用,给人民生活造成危害,损坏干部的形象和党的地位。电影《开国大典》中有一个情节,毛泽东询问毛岸英的工作安排,不同意毛岸英进政务院。老一辈革命家这样的做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就是要昭示天下,领导干部决不能搞特殊化。

按制度办事,不因私废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领导干部或领导干部的子女,而因私废公。卢梭说:“制度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人们的心里。”如果缺乏良好的制度意识和纪律观念,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得到遵守和执行,依法治国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天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在执行,执行的关键在模范带头。“针眼大的窟窿,进斗大的风。”制度一旦允许特殊人和特殊事的存在,其权威性和公信度就会大打折扣。领导干部只有带头遵守执行条令条例,不搞特殊化,树立好榜样,才能确保制度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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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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