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论12
“节日病”,由来已久。如今,出现“节日病”的“病因”确实不少,如平时疏于自律、道德修养缺失、以为法不责众。这些人的“道德漏洞”被一些送礼者借传统假日之名,扯人情世故之旗,将“腐败病毒”巧妙植入。
“节日病”在似是而非之中模糊了正常交往与违法的界限,迈过了法律的红线。这种在脉脉人情遮掩之下的腐败病毒,使某些公职人员在不知不觉中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笔者认为,对于当前的“节日病” 应“四治”:
一是治“典”。当务之急要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执纪执法工作,加大监管查处力度,把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坚决防止反弹。
二是治“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三是治“情”。人情世故是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生存关系,人情往往会打着温柔的外衣,成了行贿的一种方式,比如帮忙解决亲属就业、孩子入读重点学校等。切莫将人情世故当做腐败的挡箭牌,放松对自己的约束。要分清对人民群众朴素的感情与不正当的人情之间的界线,做到为民、清廉,避免糊涂、贪念。
四是治“心”。要认真学习、贯彻反腐倡廉重要法规,唤起自省和自警的廉洁意识。消除贪欲之心,关键在于慎始,根本在于常怀律己之心,要敢于抵制诱惑,坚持原则。要纯洁心灵,提高修养,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