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
收到巨款,想退却又心不甘;心存侥幸,以为退钱就会没事。这是原四川省阆中师范学校校长兼党委书记陈邦舜(副县级)的犯罪心理。(2013年9月10日《检察日报》)
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人追求成名、进步、富裕,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本无可厚非,但是追求这些靠什么?是靠诚实劳动、努力工作,还是靠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甚至巧取豪夺呢?说起来,谁都明白应当是前者,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就是“当事者迷”,结果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在党纪国法这条高压线前,碰得头破血流。陈邦舜就是例证之一。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是一条具有深刻哲理的古训。从陈邦舜的堕落轨迹中,我们可以看出,其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他也曾有过退回礼品,自以为挡住了诱惑的庆幸,然而,面对突然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他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30万元相当于自己近5年的收入;害怕的是,万一事情败露后果不堪设想。他想将钱退回去,但又心有不甘。最终,他还是决定把这笔钱留下。于是乎,欲念一起深似海,心性稍纵溃如潮。这正如一句名人名言所说“人一旦成为欲念的奴隶,就永远也解脱不了了。”
其实,作为受贿者,陈邦舜第一次收取不该收的钱时,内心是极其恐惧的,他自己也很清楚,一旦收了钱,就会成为“两个俘虏”:一是行贿人的俘虏,拿了人家的钱,总得给人家帮忙;二是自己心理上的俘虏,无论怎样伪装,也总会提心吊胆,怕暴露,怕出事。尽管明白这些道理,但陈邦舜还是迈出了“一失足而成千古恨”的可怕一步。
陈毅元帅早就说过:“手莫伸,伸手必捉”。只要作奸犯科,就难免授人以柄,即使是潜水很深,也难免意外被钓起。“贪爱沉溺即苦海,利欲炽然是火坑”,党员干部一旦因贪欲掉入了“苦海”、“火坑”,想坦然应对、蒙骗组织、蒙骗群众也是不可能的。毕竟“纸里是包不住火的”,伪装的就是伪装的,欺骗总是会被识破,总是逃不过正义的火眼金睛,终究会被彻底剥去其伪装的“画皮”。对于陈邦舜来说,也不会有什么例外。
如果时光能够回转,重新让其选择,陈邦舜一定对送上门的不义之财像送瘟神一样坚决退掉。可惜的是,世上没有后悔药,陈邦舜必须为自己的贪贿行为付出代价,失去政治前途和家庭幸福,在监狱里接受改造。他在忏悔中说道: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领导的关怀、群众的信任,更害苦了自己的亲人。现在,我能做的,就是努力改造,好好做人,争取早日走出高墙,重返社会。也希望我的事例能给那些正处在犯罪边缘的人敲响警钟。
在笔者看来,贪官一去不复返,警钟千载声悠悠。关键是,这种警钟能不能引起某些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毕竟陈邦舜也是接受过“警钟”教育之人,还不照样蹈人旧辙?所以说,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不能随时提醒自己、告诫自己,每日三省乎己,自警、自律、自醒、自重、自保,就很难做一个心理上富足的人,精神上富有的人,更不可能成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干干净净的人,最终只能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结局方知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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