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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招待费是一种“自我举报”

石家友

2013年09月06日14:53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记者获取的数据显示,在严打公款吃喝的威慑下,A股上市公司的“吃喝送礼”开支明显缩水。而四大建筑央企,却未公布“业务招待费”明细。(9月5日人民网转载《广州日报》报道)

这四家央企是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水电和中国化学。在半年报中,他们集体删除了“业务招待费”这一财务指标。有分析认为,这与去年巨额吃喝费用遭到市场打击有关。可能是这样。去年,他们披露的巨额招待费,备受市场质疑。吃一堑长一智。今年,他们在半年报中做了“技术性”处理——删除。但也可能不是这样。或许他们吃吃喝喝依旧,招待费无法示人,也说不定。

在我看来,作为央企的上市公司,在公开的信息中删除“业务招待费”,有一种“自我举报”的意味。管得着的相关部门,比如纪委,不妨顺着这个“举报”,查查看。

表面上看,四家建筑央企,删除招待费,抽掉了质疑的抓手。但这样的“技术性”处理,也留下了“把柄”,为公众猜想预留了想象空间:他们的招待费,在去年“巨额”的基础上,是高了还是低了?如果是降低了,该是成绩的一部分,为啥还要删除?如果是提高了,高到什么程度?是不是有违反“八项规定”的嫌疑?

据说,纪委办案,历来很重视举报的。有信访举报,有电话举报,有邮箱举报,还有网上举报——刚刚开通的中纪委网站,就接受网上举报。但恐怕也要重视另外的“举报”方式,即当事者“一不小心”,而留下的某种线索。他掩盖的,正是需要弄清的;他删除的,可能就是他不清不楚的地方。从这种“自我举报”查下去,说不定也会有收获。顺着这个思路,我觉得,纪检监察机关查案办案,也有一个不能坐等举报的问题。或者说,也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从相关当事者不小心、不经意间做出的“自我举报”中,寻找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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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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