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者2013
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 吕诺)“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金额到底几何,究竟用于何处?多名律师近日向卫生计生、财政、审计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却未能算清这笔“糊涂账”。(新华网9月4日)
特殊的人口国情,决定了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必须将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考虑到相对公平性以及在基层实施的可操作性,征收社会抚养费相对比较公平合理,也在实践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各地实际征收的过程中,社会抚养费逐渐沦为“糊涂账”,“超生罚款”为啥成了“糊涂账”了呢?这其中的缘由应该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
首先是因为社会抚养费收缴管理不完善,监督不严密,征收标准不一,弹性空间很大,造成征管乱象,收上来多少“没数儿”。而且对计生部门而言,有两个互相‘打架’的任务指标:一是人口控制指标,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这两个指标互相矛盾的怪相也造成社会抚养费“走形”的情况频频发生。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审计署办公厅近日透露,过去几年,由于民生资金和项目涉及面广、使用分散,受审计力量和技术方法的限制,审计重点主要集中在投资额大、社会比较关注、资金较为集中的重点资金和项目上,对资金额相对较小、使用较为分散、涉及特定地区或特殊人群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社会抚养费、扶贫资金等未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的底数以及相关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核查之疏也使得“糊涂账”成了漏网之鱼。
社会抚养费成了“糊涂账”, 疑问必将在公众心中持续发酵,这说不清、道不明中,是否隐藏着“秘密”呢? 久而久之,政策的权威和政府的公信力也将深受影响。各地计生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各项工作,而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决不应允许社会抚养费成为“糊涂账”,以透明换取社会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