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启东
经江西省委同意,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9月1日至11月30日,江西将在全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专项治理活动。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将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月1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但是却有那么些领导干部我行我素,照收不误。有的领导干部用收受红包、礼金的办法来掩盖权钱交易,逃避打击。从我们查处的贪官可以看出,绝大多数贪官都有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而且多数贪官都是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走上犯罪道路的。他们有的自己收,有的利用家属收,也有的通过情人的手收,有的由收受红包、礼金发展到向受益人索贿,继而大肆敛财。可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影响极坏,危害极大。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会议上指出“会员卡虽小,折射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反映的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其实,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也和收受会员卡一样,反映的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实质上就是腐败。
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这是对广大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爱护。活动结束后,仍然违反规定接受“红包”且不主动上交的,一经查实,不论数额多少,将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笔者认为,江西对“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的一律先免职”的做法,是整治“四风”的一步“关键棋”,是建立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撒手锏”。
因此,我们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接收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严重危害,从抓“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一律先免职”着手,从干部自身做起,抛弃贪欲,秉公用权,自觉拒收红包,不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着力建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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