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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项机制”提升公众反腐信心

石家友

2013年08月30日16:4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8月27日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构建“三项机制”,引发舆论热议。

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党和国家最高层级的会议上,作出这样的部署,以及这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受到舆论的“热捧”,是理所当然的。它表明,我国当前的反腐倡廉建设,正一步一步迈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新境界。这是反腐败斗争的大势所趋,也契合了社会公众的新期待。

事实上,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反腐建设不断完善、不断成熟的过程。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相当一批“老虎”和“苍蝇”受到惩处。应当说,反腐成果巨大,而且影响深远。

但也正是很多腐败案件所涉及的贪腐官员,级别之高、分量之重,所呈现出的贪腐行为之乱,在民间视角下,“越反越腐”的疑虑自然喷涌。由此,几乎每一个重大贪腐个案的曝光,以及它呈现在公众视野中的“荒唐情节”,都对公众的反腐信心,是一个打击或者挫伤。在贪腐和反腐仍成“胶着”态势的背景下,怎样从根本上遏制腐败高发势头,已成官方和民意都要面对、必须回答的严峻课题。

标本兼治,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党治国理政过程中,对待问题和难题的一个常识性“动作”。治标不治本,往往功亏一篑。但什么是“标”,什么是“本”?就反腐倡廉而言,“标”就是个案,就是露头的贪官。“本”就是制度,就是法律。具体来说,就是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三项机制,涵盖预防、惩治、教育、自律、监督等各个方面。从一定意义上,它就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顶层设计”。

让贪官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才能构筑反腐败无缝的、牢固的“防火墙”。而这,正是长期以来公众的呼声,舆论的期待。反腐“三项机制”,也正是对公众呼声和期待的响亮回应,对腐败轨迹和反腐斗争规律的自觉把握。在这个意义上,构建“三项机制”,必将最大限度提升公众反腐信心,受到全社会的拥护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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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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