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伟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是人民教育家、教育思想家陶行知一生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他把廉洁同爱国联系在一起,曾经说过:“要晓得一个人爱国不爱国,只需看他对于公有财产之态度,只需看他对于公有财产有没有不愿取之精神。”(2013年8月19日《解放军报》)
应该说,公与私从来都是一个敏感的话题。领导干部的身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既有管理者的“公有”性质,也有具体个人的“私有”性质,把握好“公”与“私”之间的尺度,无疑是一种考验,也是一种检验。陶行知有这样两件事,对我们很有启发。
其一,陶行知在工作中经常告诫支配公款和管理财务的工作人员要“点滴为公”。育才学校所有经费都是他争取及募捐得来,但他从不为办私事花一分钱,就算一些因公应酬也坚持自己开支。有一次,周恩来和邓颖超到育才学校检查指导,陶行知招待他们吃饭。第二天,他告诉财务人员:“昨天请客一切费用,连酒菜饭食,滑竿船钱,都开在我的暂记账上,并请立即清算,以便照付。学校经费不宜动用一文。”
其二,为了工作方便,陶行知为自己缝制了一件“工作服”:上衣有两个专用口袋,一个放公款,一个放私款。有一次募捐回来途中,车上人多拥挤,他口袋里的钱被偷了。这可急坏了陶行知,但他摸了一下口袋,眉头却舒展开来:原来小偷偷走的是他的私人钱款,公款还在。尽管疲惫不堪,陶行知却不动公家口袋一分钱,从十几里外步行回校。
在公私分明方面,陶行知留给我们还有很多动人的“故事”,但仅从这两件小事中就足以令人感人,让人震撼,更触动心灵,感觉既亲近又有一点久违。
说亲近,是因为在革命前辈的生活中都能看到类似这方面的事例。如毛泽东每次外出,生活用品大都随身携带,大到毛毯、毛巾被,小到牙刷、火柴。吃饭必付钱款和粮票。离开时不收礼品和土特产。周恩来在南开大学视察,午餐一角一分钱的饭菜钱都要自己付。如此公私分明的高贵品质,自然在人民的心中树起了丰碑,更为我们党的高大形象增添了光辉。
说久违,就是觉得这些做法在当今见得不多了,有的领导干部不仅吃的是“公餐”,抽的是“公烟”,坐的是“公车”,公私不分家,而且还出现了愈演愈烈的“私费公报”现象,成为财务管理中的一大“黑洞”。
如原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县委书记、文山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曾创下贪官中的报销之最,大到万元以上的彩电、冰箱、皮包、手表,小到几元的洗漱品、袜子等,都公然以公款报销。还有原广东省汕尾市副市长马红妹,家里的一应开销都由公家支付,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概由秘书打理,连外出开会购买卫生巾都要开发票。她说:“我认为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的、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甚至被双规时还嚎啕大哭说:“我想不通,想不通,我是人民的公仆,我花人民的一点钱算什么?!”真是让人无言以对。
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公私分明是党政干部必须恪守的原则,陶行知可谓树立了典范,成为我们公私分明的一面镜子,经常对照对于我们把准公私是非界限,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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