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毅品
2013年08月20日08: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某市控制吸烟条例出台3年,却仅开出19张罚单。近日的这一新闻警醒我们,控烟,不能仅仅止步于“有法可依”。
法治控烟是大势所趋。从签署并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到各地纷纷出台控烟条例,我国控烟法律法规日臻完善。但相比立法工作,控烟法规的执行力却尚有不足。比如,餐厅、图书馆等常因没有处罚权而约束乏力,社会氛围也让处罚难行,罚到位更难。控烟法规患上执行环节的“软骨病”,不仅令控烟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更影响到法律的权威与公信。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一旦执行不力,便意味着秩序的缺失。被世界卫生组织称赞“为世界发展中国家提供黄金样本”的“哈尔滨控烟模式”,其实并无神奇之处,关键就在于更容易使公众知晓,更容易执行和实施。唤醒那些“沉睡”的控烟法规,需要创新执法方式和执法模式,在扎扎实实的贯彻执行中,保障全社会的健康与幸福。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20日 01 版)
相关专题 |
· 热点·视点·观点 |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