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 壮
2013年08月08日08: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要打破一方得益、一方受损的惯性思维,找寻各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
从试点方案公布算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走过5年半。但媒体最近的回访,却发现这一改革进展缓慢。先期试点的5省市,有的还在“思考当中”、有的正在“摸清情况”、有的干脆“纹丝不动”。即便是领风气之先的省份,也因动作过小而被戏称为“半吊子改革”。(相关报道见昨日第四版)
并轨的大方向明确,试点推进却如此艰难,根本原因还是那句话:“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从比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到比照企业职工,被视为“向下并轨”的改革,必然会使利益格局发生一些变化。更何况,一些事业单位能吸引人才,本身就是以较高保障待遇作为较低工资的补偿,推动改革打破了这种预期,阻力更大。
设计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让人“老有所依”,而不是彰显身份的差别,双轨走向并轨,可说是制度伦理所在。也要看到,事业单位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运行多年,其本身必然带有巨大的惯性。计划经济时期,养老走的是单位包办的“单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养老改革也相应划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路线图,双轨制正是这一路线图实施过程中的产物。要推动改革,必须正视这一现实。
我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中,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双轨制,价格闯关之前存在价格双轨制,汇率改革之前实行汇率双轨制……突破一个个双轨制的过程,也是市场经济制度逐步完善的过程。更何况,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正在不断深入,如果从保障到收入的改革不能配套,这一继农村改革、国企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之后完善改革总体布局的重大举措,也将难以推进。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养老金双轨制,是改革大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破解改革难题固然需要道德勇气,但更重要的是运用改革的智慧,打破一方得益、一方受损的惯性思维,找寻各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近日表示,“所谓的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这个“共同的方向”,应该是整个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降低那些严重冲击社会底线的畸高保障,也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从2005年起连续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对差别较大的企业退休高级职称科技人员给予倾斜,都体现了这样的政策思路。
先试点再铺开,是中国改革的“经典路径”。只是,不少人难免会犯嘀咕:凭什么事业单位改,公务员却不改?为何有的事业单位改前改后差别不大,有的却出现大幅滑坡?这些质疑指向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养老制度改革呼唤足够完备的顶层设计,改革过程必须做到协调统一。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论及如何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五大重大关系时,所着重强调的。相关部门已经认识到问题,正抓紧研究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在适当的时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破解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难题,既需正视历史沿革带来的现实逻辑,也要加强提高改革协调性的顶层设计。只有这样,才能突破这一改革中复杂的利益博弈,最终以此为突破口,推动改革大业向纵深迈进。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08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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