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我国部分反腐专家学者提出了诸多的反腐败思路与对策。其中一条就是推动对贪污腐败官员进行特赦,此后再重新开始新的更加严厉的反腐败措施,对腐败实行“零容忍”。他们的理由是:政治体制改革才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而要推进这些改革,安全地处理好当前巨大的“腐败呆账”总量,只有通过“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他们支持政改”。
这些思路看上去确实很有道理。一方面,特赦可以防止出现巨大的官员资产和资金外流,避免出现经济动荡;另一方面,“腐败呆账”已成为既成事实,只有通过特赦才可以避免较大的社会波动。
但沉下心来仔细一思考就会发现,这一看似很有道理的思路其实潜伏着不少问题。
首先老百姓就不会答应。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是当今党政组织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一端。而从实际表现来看,“网络反腐”、“微博反腐”等一浪高过一浪,正是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良好表现。在整个反腐败的过程中,我们始终看到了人民群众的身影,可以说,人民群众当中蕴含着巨大的反腐败动力与能量,人民群众已经成为我们思考任何反腐败问题时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客观存在、一个重要考量。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对腐败分子进行特赦,必须考虑人民群众的态度。可以想象的是,在这一问题上,没有哪一个群众愿意因为所谓“腐败呆账”问题而放弃对腐败分子的追究。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推行特赦,势必引起群众的普遍不满。
特赦也并不能减少腐败。假如真特赦了一批腐败官员,既往不咎,那么,这一行为所起到的示范效应是巨大的,这又何以警示来者?如果没有更系统、更完善的制度来规范权力、没有更有力的执行力度来查处腐败行为,特赦之后,又何以能保证腐败减少!如果能有这些决心和措施,那么又何必要使用这些特赦手段呢?为特赦而特赦,稍有运用不当,就会在某种意义上变成“鼓励”腐败,而不是肃清腐败,最终南辕北辙、事与愿违。
特赦与“零容忍”本身也是自相矛盾的。对过去的腐败行为进行特赦,同时又要在新的时间起点上开始实行“零容忍”,要人民群众在短时间内同时接受这样相互矛盾的观点,跨度是不是有点太大?如果这样,势必要搅乱是非标准,使反腐败循序渐进推进的步伐乱了阵脚。
面对腐败的猖獗现状,想办法突破僵局的精神十分可嘉,而且,无论从社会的呼声还是清明政治的需要,如今,反腐败都到了十分迫切要求从全局上进行思考和突破的时候。但开创反腐败的新局面,大可不必采用这样悬之又悬的“大手笔”,当下最紧要的,倒是扎扎实实地推进财产与资产实名登记(不是个人财产申报,却能达到同样的效果)、“三公经费”公开以及更详细的财政预算公开等实际措施,一步一个脚印,以点带线,以线带面,逐步对腐败现象进行“收网”,最终实现社会的良性治理。
扩大视野看,虽然也有一些国家通过采用特赦方式,开启了反腐败的新局面,但这样的做法,于我国现状并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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