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

半月谈:农民专业合作社“虚胖”藏隐忧

2013年02月25日08:27   来源:半月谈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清理“挂牌合作社”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政投入、税收减免、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一定的扶持政策,同时在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也有相应的优惠。2011年,中央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达到7.5亿元,各省经费增长也很快。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省级专项扶持资金达10亿元。

  安徽省阜阳市一家植保专业服务合作社,常年服务2000多亩农田。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很多企业也在积极组建合作社,但是很不规范,不少是挂着合作社的名字,但是不提供合作服务,他们组建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要项目、拿补贴。”

  记者从江苏省海安县工商局了解到,一些农业规模企业设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这些企业组织当地农民凑人数设立的合作社,只具法律形式,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以合作社的名义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

  中国首届合作社论坛发起人之一、山东寿光市一边倒果树研究所蔡英明说,不少企业领办的合作社运行中走入几个误区:一是紧跟形势喊口号,紧跟领导要扶持,招牌挂靠醒目,实质内容却无,风声大雨点小,以套取相关补贴为最终目的;二是由农资经销商摇身一变而成合作社,虽改头换面但换汤不换药,实际是换个法子逃避工商管理。

  广东省罗定市农业局巡视员张巨洲说,有些龙头企业只顾自身发展,在经营形势好的时候忽视中介组织和农户的作用,经营形势不好的时候却要中介组织与农户承担风险。

  合作社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要求每个农民会员都成为组织里一个权益完整的个体,但当前一个大户或一家企业的参与,掌握了合作社的主动权,农民没有了话语权,导致合作社空转,有的成为大企业的一个经营部门或一个外壳。

  山东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说,由当地农民自己的加工或运销企业领办的合作社,对帮助农户销售产品,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及农民增收,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但那些以套取补贴、逃避税费为目的“挂牌合作社”却只有负面作用,建议有关部门对企业领办合作社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扶持带动能力强的企业领办合作社,同时坚决清理那些“挂牌合作社”。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抓紧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将在制度设计层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半月谈》记者 娄辰 孙英威 郭远明 杨玉华 陈刚 吴涛)

(责编:方蕊娟、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