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中央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一个月来,中央领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我们感受到了一阵清风扑面而来。
习总书记到河北考察扶贫重点县时,工作餐严格按照“四菜一汤”标准配备,还特别交代不上酒水;李克强副总理在江西九江、湖北恩施调研时,两辆中巴车的“车队”在路遇红灯时与普通民众车辆一样等待变绿,在冒雪探访深山农户的路途中,车队还主动停下为对面车辆让路;习近平、李克强到地方考察,官方媒体首次通过微博直播……等等这些举动均彰显了中央领导执行“八项规定”的坚定决心,为全体党员干部开好了头、带好了路。
然而,我们也不禁要思考,一项好的制度或规定,如何才能真正实现其预期效果呢?笔者认为,这不仅需要领导带头执行,更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去努力践行。
领导率先垂范是先导。“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各级领导是践行“八项规定”的排头兵、指挥员和榜样者,只有自己先从自身做起,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才能在全体党员中树立起威信、树立起榜样。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行动起来并努力去践行“八项规定”的有关规定。
监督制度设计是保障。“八项规定”是大方向、指导性的要求和蓝本,保证规定落实还必须设计相应的约束制度和监督机制,用严格的“他律”措施倒逼党员干部切实遵守规定。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对“八项规定”的遵守才能信服和无话可说、无条件可讲、无空子可钻。
理论联系实际是重点。“八项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了制度层面的设计,但将规定落到实处还需要各级各地区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措施,只有符合工作实际、需求、符合群众需要、愿望,才是真正的好制度。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执行“八项规定”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也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切实严格执行是根本。全体党员干部是“八项规定”的执行者,应该把规定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每个党员干部都有自觉执行规定的政治责任。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在自觉执行“八项规定”的过程中取得实效。
每一项制度设计都充满着美好的初衷,但只有每一个人都严格按照要求贯彻执行才是实现美好愿望的唯一途径。我们应该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有中央领导的带头垂范,有全体党员干部的严格执行,我们一定能够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中取得进一步的成绩,也一定能够营造出风清气正、干群鱼水的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