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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党员论坛:“试用期”不可走过场

2012年11月27日08:0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试用期”不可走过场

重庆荣昌  何 勇

选拔领导干部过程中,试用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但时下,一些地方的“试用期”制度只是走走过场,很少有干部因试用不合格被降级或免职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人认为,要是干部在试用期出了问题,说明识人不准,这会影响组织工作的威信。也有的人则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在组织上对试用干部进行考察时,不关心、不配合或是心存顾虑,即使对试用干部不满意,也不会如实反映真实情况。

殊不知,这种出于“好意”的做法,是对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不负责任的表现,同时还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比如,不称职还能按期转正,其他干部群众就会有意见,影响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干部一旦进入试用期,等于进入了“保险箱”,就有可能不思进取,等等。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后续工作,也是一种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更加长久的“任前公示”,不可不重视、不能不严格。因此,“试用期”决不能走过场、当儿戏,要通过教育等方式,引导参与试用期干部考察的干部群众说真话,确保评价客观有效;组织部门也应加强对试用期干部的考核管理,确保干部试用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拖地板“映照”责任意识

山东沾化  冯月岩

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拖地板。有人把拖把洗净拧干,俯身弯腰,前腿蹬、后腿撑,像农民兄弟锄地耕草一样甚是仔细;有人则把拖布从脏水桶里拖出,直着身子,像在房间里捅老鼠一样,东一下,西一下。

两种人拖地板出现了两种结果:前者,地板能照出人影来,后者,地板像是被画上了地图。拖地板是小事,真正能把地板拖得干干净净却是不简单的。

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其实,拖地的“细节”也体现出一个人的责任意识。在现实生活中不乏想做大事的人,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却不多;不乏雄才大略的人,而精益求精的落实者却不多。无数事实证明,即使是做一件小事,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也是不行的。什么是责任?责任就是干好分内的事。责任是担当,是自信,是承诺,责任心的强弱事关党的事业和群众的利益。

责任说大可大,说小可小,小到事事都可能与老百姓有关。仔细想想,却真是“小中见大”,“事小影响大”。具体到日常工作,讲责任恐怕大量的还是与民生有关,透过小事便可检验:一本教科书、一服药、一个就业岗位、一栋廉租房、一名五保老人……这些无不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

反过来,强化责任意识也须从“小事”做起,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做起,在本职岗位上把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做好了,也就为社会作出了贡献。

 “测评”不是“择评”

湖北孝昌  易亚文

时下,干部公开选拔已成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测评作为干部公选的一种重要工作方法,在各地得到广泛运用。测评本应是全面了解干部真实情况、实现选贤任能的民主之举,但在少数单位和少数地方,却把“测评”搞成“择评”:一是测评内容“量身定做”,实行“萝卜选拔”;二是测评对象“精挑细选”,实现“投其所好”;三是被测评对象“设限划圈”,做到“圈其所定”,让测评变了味变了质。

这种打着民主的幌子,进行有选择性、倾向性的测评颇有危害,小则一地一域风不清气不正,大则失民心贻祸党和人民的事业。如此种种,都有违测评的初衷,其实质是借测评之举,规避风险,逃避监督,行枉法徇私之实。

得当的测评,能够最大限度让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还能拓宽组织视野,选好选准干部。但好的工作方法,还需有配套规范的制度,才能收到实效。首先,测评的内容要客观公正,科学全面;其次,测评形式要程序严谨,不留漏洞;第三,测评对象要具代表性,被测评对象要具广泛性;最后,测评结果要适时公开,接受监督,增强测评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真实性。只有公平、公正、公认的测评环境和科学的测评办法,才能让那些沉在“水底”踏实肯干、受到群众拥护的老实干部浮出水面。

(责编:方蕊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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