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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違規的“買藥送禮品”何來公益性

歐陽晨雨

2016年12月29日08:31    來源:京華時報

原標題:違規的“買藥送禮品”何來公益性

  院方難道不明白,為了拿到那點小禮品,老人不僅花錢買了一些不必要的藥品,還讓國家醫保“大池子”蒙受了損失嗎?

  如果不是醫院門口挂著牌子,以及穿梭來去的醫務人員,看到那些提著雞蛋、面粉的老人,真讓人有進了市場的錯覺。

  近日,北京玉林中醫院針對老人推出“促銷活動”,到門診開藥滿500元即可獲得禮品,此舉吸引了很多老年患者排長隊買藥。對此,醫院回應稱,“禮品並不是用於藥品促銷,是針對家庭困難老人的補助,帶有一定公益性”。

  不可否認,這家醫院推出的“優惠政策”,會吸引個別家庭困難的老人前來參加活動,也能得到一點物品“實惠”。但問題在於,這算是“公益活動”嗎?

  所謂“公益活動”,有一個最明顯的特征,就是不把利潤最大化當作首要目標,而是以有利於社會公眾為主要追求。玉林中醫院推出的這個活動,如果沒打追求私利的“小算盤”,為什麼不直接把禮品送給老人呢?院方難道不明白,為了拿到那點小禮品,老人不僅花錢買了一些不必要的藥品,還讓國家醫保“大池子”蒙受了損失嗎?最終的獲利者,正是“賣出”藥品的這家民營醫院。

  不僅如此,這種動了“歪腦筋”的營銷策略,也是違規之舉。根據1999年實施的《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流通管理暫行規定》,處方藥、非處方藥不得採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銷售方式,暫不允許採用網上銷售方式和開架自選的方式進行銷售。玉林中醫院即便是打著公益的旗號,也不能“抵消”其違規的本質,有關部門應依據媒體線索,對該醫院的違規行為跟進調查,並作出處理。

  對於那些奔著禮品去的老人,同樣也有違規之嫌。從本質上講,無論開展“買藥送禮品”的院方,還是“突擊買藥”的老人,都已涉嫌“套取醫保資金”。按規定,如果某一賬戶在一段時期內購藥太過頻繁,醫保管理部門會對此賬戶進行調查,一經查實后會做出相關處理,甚至停掉此賬戶的醫保服務。對於那些想佔點便宜的老人,如此一來隻會吃大虧。

  當然,從深處講,出現了“買藥送禮品”這樣的事,也不能光把板子打在這家醫院身上,這也反襯出醫保制度還有不盡完善之處。比如,“每年限額2萬元”“年底醫保起付線清零”的規定,雖說有“省錢”的考量,但也很容易讓人理解為,個人賬戶中有這麼多錢,到期不用浪費。可見,沒有限制性的配套政策,不僅不利於風險共擔,還難免淪為不法分子的“商機”,更會戕害一些老年人的利益。

  為長遠計,在加大有關部門的監管力度、查處違法行為的同時,也應對現行醫保制度等進行“大修”,尤其是對不合時宜的條款予以“改進”,輔以技術防范措施,防止醫保資金淪為不法分子的“取款機”,真正體現其公益屬性。

(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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