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海平
2016年12月16日09:10 來源:京華時報
面對校園欺凌多發態勢,針對性治理要走出個案、偶發思維,從國家層面拿出解決方案,紓解這一校園頑疾。
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專項督導暫行辦法》,在“督重點治理”方面,要求“檢查教育等相關職能部門、中小學對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涉校涉生違法犯罪和心理、行為咨詢與矯治等重點問題的預防與應對情況”。
學術概念的“校園欺凌”是個“舶來品”,現實生活的校園欺凌是個“常用品”,試想,誰的校園生活辭典裡沒有見過“欺凌”二字?尤其在城鎮或農村,校紀校風較差的學校、班級,以大欺小、以強凌弱現象相當尋常,涉及人身傷害或人格污辱(如“脫女生衣服”)的校園欺凌也不少見。
基於社會對校園欺凌的嚴重性認知不足,學校不願意張揚以及家長的投鼠忌器心理,大多數校園欺凌最終被冠以“鬧著玩”而沉沒水底,私下消化,除非鬧出大事,否則很難成為社會熱點而廣受關注。據教育部統計,今年5月至8月,接到上報的校園欺凌事件達68起,而實際發生數有多少,恐怕誰也不知道。
比如近期的中關村二小事件,小學生被兩名同學用廁所垃圾筐扣頭有沒有到“校園欺凌”級別,暫且撇開不論,透過小學生母親拍案而起替孩子討說法的行為,足以探知公眾維權意識的溫度。相形之下,我國對校園欺凌的預防和治理顯得十分不足,跟不上社會進步。事實上,直至最近一兩年,校園欺凌問題才真正進入教育主管部門視野,見諸各類文件之中。面對校園欺凌多發態勢,針對性治理要走出個案、偶發思維,從國家層面拿出解決方案,紓解這一校園頑疾。從國外實踐來看,一套成熟方案必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反校園欺凌立法,以法治保障公平與效率。校園欺凌一直是世界性難題,令不少國家中小學教育工作者頭疼,各國都在摸索應對之策,立法就是其中一個重要選項。美國從2000年以來開始立法嚴厲懲處校園欺凌行為,全美約有45個州頒布了《反欺凌法》。美國對校園欺凌行為懲罰之重,遠超我們想象。雖然,不同國家的制度文化不盡相同,但立法是法治的基礎,是社會進步的必然選擇,反校園欺凌也繞不過立法關。
其二,反校園欺凌研究,從科學層面認識欺凌行為。作為一種暴力亞文化,校園欺凌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規律,深入研究有助於社會對這種行為模式的認知,從而建立起反制系統。一些國家對校園欺凌主體與客體進行大數據分析,從中得出普適性結論,為治理提供科學依據。國外有研究認為,如果成人能夠一致採取行動,不容忍青少年對待同儕的行為方式,就能很好地消除校園欺凌現象。比較而言,我國對此缺乏系統性研究,成果不足。
其三,反校園欺凌教育,把問題擺到台面上來。教育至少包括三個層面,一是反校園欺凌“從娃娃抓起”,從幼兒園開始對孩子進行“善良教育”“人性教育”﹔二是教會孩子正確處理校園欺凌,如何避免或減少遭受欺凌,遭到欺凌如何解決等等﹔三是教師教育,對教師進行專門培訓,幫助教師掌握識別校園欺凌、早期介入干預和有效行為矯正的方法。
反校園欺凌,非一日之功可成,要引入多方力量,形成政府、學校、社會的合作模式,將欺凌屏蔽在校門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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