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宇
得知國家對新興節能環保項目的財政性補貼力度較高,新洲一家從事糧食收購的老板,先后對發改委、財政局等部門的四名“關鍵人物”展開“公關”,通過偽造的資料騙得720萬元財政撥款。這名老板獲刑12年,曾被他“公關”的四人也先后落馬。(新華網 6月21日)
利用一份偽造的項目申請報告,鄒某輕而易舉便“騙”到了720萬元的財政撥款。在國家大力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提倡積極研發新興節能環保項目的背景下,此事件的惡劣性質自不必多言,不僅打擊相關行業領域內企業的積極性,也是在財政資金裡“打洞”、向納稅人兜裡掏錢,最終損害的是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群眾利益無小事,損害群眾利益者終是自取滅亡。這不,天網恢恢之下,鄒某及其“公關”對象全部落入法網,可謂大快人心。可從報道得知,目前尚有320萬元的被騙資金未追回,事已至此,余下幾百萬的資金能否全額追回事小,事件所暴露出的監管問題卻不容小覷。不得不說,在資金、廠房等多項條件均達不到申報要求的情況下,鄒某依然能夠憑借偽造的銀行資信証明、環評文件、土地証明等材料騙取巨額撥款,其“公關”作用不小,但監管的缺位無力也難辭其咎。
眾所周知,申請國家財政撥款資金有嚴格的程序,從材料的申報到資質的審核認定,再到資金的撥付使用、項目驗收、后續審計等,每個環節都有嚴格的標准和要求,按正規渠道獲得撥款實屬不易。可從近年來曝光的騙取財政撥款資金案件來看,要麼是企業對官員層層“公關”,以致各項申報審核程序在權力庇護之下一路“綠燈”﹔要麼是官商相互勾結形成“利益共同體”,往往是官員在前使用權力開道,商人則在后利用“空殼項目”“偽裝產品”套現,雙方“悶聲發大財”,你好我好大家好。說到底,讓所有程序皆屈服於官員手中權威的,是監管的“淪陷”。監管漏洞提供可乘之機,道道審批皆成“紙老虎”,層層把關也不過是“花樣子”,財政撥款資金“跑冒滴漏”在所難免。
形形色色的“騙補”亂象,倘若得不到有效整治和預防,即便出台再多的行業補貼或惠民補助政策,落實過程中也終難避免“雁過拔毛”的困境,再多補助資金也難以逃脫被騙取蠶食的命運。因此,一方面,要完善財政補貼資金的預算、審批、劃轉、審計等相關機制,加大對申報條件、資質審核、撥款數量、使用去向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力度,從源頭上堵上“騙補門”的隱蔽通道﹔另一方面,要通過完善監督和問責機制,進一步織密權力權限的籠子、發揮審計監督的威力、強化懲處問責的力度,讓官員也好、企業也罷,都不敢對財政資金動“小心思”、打“小算盤”,讓所有的違規違法行徑皆無地藏身、無處可逃。唯其如此,政策紅利才不會淪為官商“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