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西奇
2015年10月至11月,張嫣嫣因肺炎請病假住院治療,治愈后,又讓其丈夫謊稱醫院診斷為肺結核,向單位請病假6個月。張嫣嫣累計請病假長達7個多月,其間繼續從事經營活動,工資和津貼仍按在職人員全額領取。(6月18日南報網)
張嫣嫣身為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為了干私活謊報病情長期請假不上班,工資和津貼卻按在職人員全額領取,顯然是一種赤裸裸的吃空餉行為。她受到濟源市紀委監察局查處,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追繳違規經營所得及請假期間多領的工資和津貼,無疑傳遞出這樣一個信號:誰要是吃空餉,誰就會吃不了兜著走。
近年來,吃空餉現象早已是屢見不鮮。從之前媒體披露的情況看,2014年僅河北、四川、河南、吉林四省,就清理出了10多萬個“官倉鼠”。從這觸目驚心的數字中不難窺見,吃空餉不僅暴露了編制管理的混亂,更成為侵蝕財政資金的黑洞。
值得一提的是,有資格吃空餉的並非是等閑之輩,大多是有關系有門路的人。畢竟,無論曠工餉、病假餉也好,還是冒名餉、死人餉也罷,哪一個能離得了權力的庇護。如此語境下,既增加了查處清理的難度,也助長了“不吃白不吃、白吃誰不吃”的心理。
對吃空餉的治理,國家和地方已開展過多次,但效果並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還是違規違法成本過低。從以往的處罰情況看:一般的,隻要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回單位上班,就可以既往不咎﹔嚴重的,無非是將此前偷吃的空餉吐出來,再給個不痛不痒的處分拉倒。而真正移交司法機關辦理的,至今還未見到過這樣的先例。
其實,吃空餉並非只是違紀行為,嚴格地說其還涉嫌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2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由此可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或侵吞公共財物的吃空餉,就是一種觸犯法律的犯罪行為。
沉疴要施猛藥,治亂須用重典。要整治吃空餉這一頑疾與亂象,那黨紀和國法都得硬起來。根據吃空餉的情節輕重,該處分的就處分,該法辦的就法辦。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縱,將吃空餉、發空餉連帶追責,才能對后來者形成震懾。黨紀處理不再是刑事追責的擋箭牌,吃空餉的吃不了兜著走,誰還敢佔公家的便宜揩公家的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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