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貴元
近期,李保國這個名字傳遍了華夏大地,他無愧於時代的非凡業績,深深打動著全國億萬人民。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對李保國同志的先進事跡作出重要批示,李保國同志35年如一日,把畢生精力投入到山區生態建設和科技富民事業之中,用自己的模范行動彰顯了共產黨員的優秀品格。中共中央組織部決定,追授李保國同志“全國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李保國是河北農大教授、經濟林專家、山區生態環境治理專家。自1981年大學畢業走進太行山, 30多年來,他在太行山區推廣了36項技術,幫助農民增收30多億元,帶動10余萬農民甩掉“窮帽”﹔他先后完成山區開發研究成果28項,帶動河北板栗、蘋果、核桃產業快速發展﹔他運用自己的生態文明理念和先進實用技術,點石成金,硬是在荒山禿嶺、千溝百壑的太行山開拓出一片令人仰慕的“生態家園”和“綠色世界”,抒寫了一段“禿山披綠蔭、荒崗生金銀、打造生態美、致富山區人”的歷史傳奇,被譽為“太行新愚公”。李保國同志不僅是踐行“三嚴三實”、“兩學一做”的典范,也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領軍人物”,是我們大家永遠學習的榜樣。尤其是李保國同志的生態文明理念,更是留給我們后人的一筆豐厚的寶貴財富。在新時期需要我們繼續弘揚和傳承。
生態文明是一個永恆的話題,生態文明建設永遠在路上。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到建設“美麗中國”的戰略高度,十八屆五中全會又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理念”,出台了一系列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權威性和指導性的文件規定和實施方案,為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實現經濟建設與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持續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
牢牢把握“綠色發展”理念,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的內在要求和本質所系。當今,在經濟發展的新常態下,有些地方依然存在“重經濟、輕生態”和“重城市、輕農村”的傾向。個別地方的執政領導,還把“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割裂開來、甚至對立起來。誤認為:抓經濟發展、領導政績明顯﹔抓生態建設投入大、見效慢,屬於“前人栽樹、后人乘涼”﹔更有甚者,穿著新鞋走老路,奉行“經濟要發展、污染難避免”的慣性思維方式,人為制造了許多令人遺憾的“生態傷痛”。比如退耕還林,隻見“退耕”,不見“還林”,把退回的耕地,用在了其他建設項目上﹔濕地保護也被名目繁多的旅游項目“吃掉”不少,使“天然氧吧”失去了應有的生態功能﹔礦山開發和生態修復沒有同步進行,違規興建的“黑色工廠”和“採石場”還在散發著揚塵污染﹔生態補償機制在一些地方還沒有真正“發力”,甚至不分重點生態保護區和生態脆弱區的需要,搞“平均分配”或隻拿出一部分補償資金撒撒“胡椒面”。生態考評也存在“經濟發展快、一俊遮百丑”的問題,對一些黨政主官在任和離任期間形成的“生態欠賬”真正被追責的卻寥寥無幾,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成了一句時髦的“執政口號”,主要病源就是一些地方領導沒有樹立起正確的“政績觀”、“生態觀”和“綠色發展”理念。
“太行愚公”李保國,就是當今傳播“生態文明”、播撒“生態火種”的一面旗幟,是我們各級領導干部學習的榜樣和標杆。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科技人員都應該像李保國同志那樣,把畢生的精力和心血傾注在“百姓富、生態美”的偉大綠色事業的實踐中去,爭做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表率。
讓生態文明理念真正入心入腦,作為各級領導永不動搖的執政理念。2015年9月11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是生態文明領域改革的頂層設計和重大戰略部署。方案明確指出,要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發展和保護相統一的理念;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自然價值和自然資本的理念;空間均衡的理念,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等等。讓“生態就是生命、環境就是民生”的科學理念深入人心,永遠銘記。各級領導要反復學習領會十八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提出的一系列新觀點、新論斷,充分認識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用新時期的生態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真正下決心把環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態環境建設好、努力走向社會主義生態文明的新時代,為人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發展環境。要徹底破除扭曲的“政績觀”,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糾正“重經濟、輕生態”的錯誤 傾向,堅決遏制“急功近利”的短期執政行為和生態建設中的“不作為”和“亂作為”現象。真正做到“為官一任、造福一方”,讓百姓切實感到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生態文明帶來的福祉,不斷分享改革與發展帶來的巨大實惠。
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是利在當今、功在千秋、惠及子孫后代的宏偉事業。因此,要把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貫穿於整個生態文明建設的偉大實踐過程中。採取多種有效形式,運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大張旗鼓地開展全方位、全覆蓋的全民生態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動,讓新時期的生態理論和理念化為全民的自覺行動,在全社會積極營造一個“人人參與生態文明建設、個個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對肆意破壞生態資源、制造環境污染、危及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種種不法行為和案件,要敢於亮劍、果斷查辦、嚴懲不貸。勇敢地運用法律這個銳利武器維護生態安全,鞏固和發展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為深化改革開放提供強有力的生態環境支撐。
強化生態考核機制的約束力和“終身追責”制度的有力實施。按照十八大提出的要求,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切實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評價體系,建立和完善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把生態建設與保護工作列為政績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凸顯生態建設成果的考量比重,用考核指揮棒引導各地注重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工作,以此來約束地方官員扭曲的“政績觀”。堅定不移地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實行“黨政同責”、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損害生態環境終身追責等等文件規定,防止一些領導干部執政一方“帶走政績,留下污染”現象的發生。要強化輿論監督、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使執政者敬畏生態建設,重視生態建設,把生態建設牢牢抓在手上。如果生態建設不達標,或生態環境受損嚴重,不僅會受到“追責”、丟掉頭上的“烏紗帽”,甚至還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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