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從制度設計角度,我們自然歡迎獨生子女護理假出台。不過,從現實執行角度看待獨生子女護理假卻不容樂觀
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新版計生條例出台。其中,獨生子女家庭獲得一份“福利”——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獨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相關人士表示,“獨生子女護理假”屬於全國首創,是對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重要補充(5月31日《成都商報》)。
河南這項政策一出台,就贏得網友一片點贊。雖然我們現在已進入“二孩時代”,實施了30年的獨生子女政策漸次退場,但獨生子女家庭仍是一個龐大的存在。這類家庭結構簡單,沒有兄弟姐妹,照顧年邁父母的人手少,在父母年老患病住院期間,子女除了面臨沉重的經濟壓力外,更大困難還在於分身乏術,難以兼顧父母與工作,尤其是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家庭,父母生病住院更缺乏人手照料。而獨生子女護理假可以替獨生子女消除這個麻煩。
獨生子女護理假之類的養老保障,確實應該有。雖然現在調整了獨生子女政策,實行“以數為本”到“以人為本”的轉變。但我們必須牢記,獨生子女家庭為控制人口過快增長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計劃生育是一項基本國策,體現了特定環境下的國家意志,遵守了計劃生育政策的獨生子女家庭,不論計生政策怎麼變,都理應得到政府層面的切實扶助。比如獨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的“護理難”問題,就迫切需要政府、社會給予更多關懷和幫助。
從制度設計角度,我們自然歡迎獨生子女護理假出台。不過,從現實執行角度看待獨生子女護理假卻不容樂觀。在黨政機關和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大型國企,獨生子女護理假或許能得到比較好的執行,有些單位幾乎“不差錢”也“不差人”。這從落實帶薪休假就可窺見一二——人社部一項調查顯示:落實帶薪休假比較好的單位,主要集中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外資企業,而一些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落實得相對較差。
在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獨生子女護理假仍可能像帶薪休假等福利一樣,淪為“紙面上的福利”。最講求成本收益的企業擔心職工請了“視為出勤”的獨生子女護理假,會降低生產量,影響生產效率,拉低企業效益,對職工的請假要求自然不太願意准許。而在就業壓力大、職場競爭激烈的當下,職工也可能擔心請了“獨生子女護理假”影響前途,使既有福利難以充分享受。如此一來,美好的制度設計勢必大打折扣,讓獨生子女依舊難以兼顧親情與工作。
要讓獨生子女護理假給獨生子女家庭帶來真正實惠,就要將此假期制度予以細化,出台配套的監督和保障機制,解決誰來監督執行、用人單位不落實該怎麼處罰等問題,使之更有操作性。甚至有必要修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為這個假期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還應考慮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用人成本、生存壓力,對獨生子女護理假落實得好的企業予以適當補貼,唯有如此,它們才有動力保障獨生子女護理假不會淪為空頭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