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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搭車收費”不只是錢的事

陳振

2016年05月18日14:2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開通“綠色通道”,收取結婚服務對象“貴賓服務費”。江蘇省寶應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原主任近日因違規收費被查處。(5月16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結婚是人生中的頭等大事,許多新人都會選擇一個良辰吉日來辦理結婚登記。然而,簡單的手續背后卻暗藏玄機。一些地方婚姻登記處採取種種方式“搭車收費”,為喜慶的氣氛添了堵。

婚姻登記收費有明確標准,分為行政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兩項。其中,行政性收費為必收項目,國家規定為9元﹔服務性收費各地標准不一,少則幾十元,多則上百元,應以自願為前提。然而,生活中,一些地方婚姻登記處採用先收費再服務的方式,把自願變成了強制,群眾在稀裡糊涂中付費,登記處卻“悶聲發大財”。雖然每對新人交的錢並不算多,但日積月累也不是個小數目。況且,“搭車收費”不只是錢的事,更是對公民知情權的損害,是部門霸道作風的體現。

其實,早在2010年,民政部就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規范婚姻服務行為,堅決查處、杜絕婚姻登記中強行“搭車收費”現象。6年時間過去了,為何一些地方仍然頂風作案,如此大膽妄為?

關鍵就在於群眾沒有知情權與選擇權。對於該交多少錢,哪些收費屬於自願,群眾全然不清楚,這就給了相關部門上下其手的空間。當然,為了掩人耳目,婚姻登記處往往以服務公司的名義收取服務費用。然而,無論換上怎樣的馬甲、借用什麼名義,行強制之實的自願消費都是亂收費,都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為群眾服務不是做生意,不能為部門謀利益。要想杜絕“搭車收費”現象,既不能依靠一紙文件,也不能依靠干部自覺,還要健全制度來兜底。一方面,要管住權力亂伸的手,消除權力“灰色地帶”,把屬於市場的事情還給市場,讓政府回歸公共服務的本位。另一方面,要加強信息公開力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與選擇權。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唯有公開透明,讓公眾看個清清楚楚,才能給群眾一個明白,還自身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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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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