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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繁殖”是國企退化的禍根

郭俊奎

2016年05月06日15:4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近日,中國工商銀行巡視整改情況通報中提到,“總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有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統內工作”,“近親繁殖”現象引發公眾關注。記者調查發現,近一年來中央和地方巡視組已披露多個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存在違規招聘近親屬問題,“近親繁殖”現象多有出現。(5月5日《南方都市報》)

國有企業的性質決定了其用人必須唯才是舉。隻有不拘一格,選賢納才,才會始終充滿活力,增強發展后勁。如果把國有企業變為“私人公司”, 任人唯親,搞“近親繁殖”,不僅會把大量的優秀人才拒之門外,而且,因“近親繁殖”的員工素質低下,會斷了企業發展的后路﹔不僅會構筑錯綜復雜的關系網,而且會大大增加企業管理協調的成本﹔不僅違背了社會公平正義,也違反了國家相關的人事制度。因此,筆者認為,“近親繁殖”是導致國有企業“種群退化”的亂倫行為。

國有企業為什麼“近親繁殖”問題這麼嚴重?有歷史原因,但更主要的是政府監管不力造成的。特別是進入市場經濟以后,減政放權,摸著石頭過河,一些國企領導自覺不自覺地把本企業等同於民營企業,著力營造自己說了算的氛圍,想安排什麼人就安排什麼人。特別是一些“旱澇保收”的壟斷性國企領導,把隨意安排“自己人”視為特權,置國家利益於不顧,大搞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的“近親繁殖”,嚴重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

從生物學來講,近親婚配會引發后代的基因缺陷和種群退化。人物一理,國企大搞“近親繁殖”,也是國企“種群退化”走下坡路的開始。因此,我們絕不能放任國企大搞“近親繁殖”,而應該建立科學、合理的國企管理制度,讓國企領導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特別是要建立完善國企選人用人機制,讓“軟約束”變成“硬規定”,從而促使國企真正姓公,使“老板說了算”變制度說了算。同時,還應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確保國企用人不失控。

當然,無論多完善的制度都要靠人去執行。要防止國企管理制度流於形式,整治“近親繁殖”必須堅持“有腐必反”的原則,該清退的清退,該追究責任的追究責任。隻有用鐵的手腕執法執紀,才能讓國企“亂倫”的“變異基因”實現根本性逆轉。也才能使國企的“小圈子、一言堂”、“針插不入、水滴不進”等問題得到根本解決。也才有可能防止國企窩案、串案等“塌方式腐敗”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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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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