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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對職業乞丐要加大懲處力度

朱忠保

2016年05月03日09:59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對職業乞丐要加大懲處力度

為什麼在地鐵裡面的乞討人員寧可被抓到罰款,也不願意離開?原因很簡單,如果被抓到,罰款也隻有20元至100元,這種懲處的力度難以收到應有的成效

在軌道車廂裡乞討賣藝、在人潮涌動的車站出入口擺攤拉客,這些讓乘客感到反感的行為,今后將得到遏制。近日,記者從重慶軌道交通行政執法大隊獲悉,執法部門已經開展了針對在軌道交通范圍內乞討賣藝、擺攤拉客、發放廣告等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今年1月至4月,共處罰4894人次,罰款15380元(5月1日《重慶晚報》)。

“現在車廂裡乞討的都是職業乞丐,套路如出一轍,不少乘客出於同情和好心給錢,哪裡想到他們一天能賺幾百元甚至上千元呢?”執法人員說,由於收入可觀,這些乞丐屢禁不止,不少人都混得臉熟了。“我們最近查處了6個乞討者,其中有兩個都是老熟人。”由於軌道行政執法部門隻能處以20元到100元的罰款,對這些一天能賺幾百元的職業乞丐而言,違法成本太低,常常是今天被處罰了,明天他們又出現了。他們寧可被罰款,也不願意離開。

為什麼在地鐵裡面乞討人員寧可被抓到罰款,也不願意離開?原因很簡單,如果被抓到,罰款也隻有20元到100元,這種懲處的力度難以收到應有的成效,可能還不夠他們乞討一天的零頭錢。如果提高罰款力度,比如不但所討之錢全部沒收,而且還要被處以罰款,最后不但竹籃打水一場空,而且還得不償失,賠了夫人又折兵,還有沒有人去地鐵裡面當乞丐?

現在,真正因為生活無著,衣不遮體、食不果腹而乞討者甚少。絕大多數流浪乞討人員都是職業乞丐,通過討錢而發財,不勞而獲,一天就能輕鬆地賺取幾百元幾千元,坐著的士去“上班”,下班酒樓去消費,比起那些靠辛苦勞動、在流水線上打工、晚上還要加班的人來說,職業乞丐輕鬆得多,賺錢也多得多,而基本上不會受到處罰,即使是被抓到后,所受到的處罰也不過是九牛一毛,他們哪裡會在乎這種處罰?如此輕的處罰,對於職業乞丐震懾作用不大,因為處罰過后,又可重操舊業,再行乞討。前不久,有媒體報道,在珠海,有幾名職業乞丐乞討十多年了,當很多打工者買不起房的時候,他們卻買下了兩套房產﹔不少職業乞丐把錢寄回老家,購買了幾套房產,這讓那些打工者情何以堪?

職業乞丐的存在,嚴重傷害了勞動的光榮性,敗壞了社會風氣,產生了嚴重的社會負能量,他們通過乞討致富,是在引導和鼓勵人們不勞而獲,傷害了公眾的愛心與善舉,並使那些真正喪失了勞動能力、需要靠公眾的愛心才能生活的人難以得到幫助,因此必須加大對職業乞丐的打擊力度,提高懲罰力度。簡單地說,隻有讓乞討人員賺不到錢,發不了財,才能使改他們換門庭,放棄乞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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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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