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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節日“天價”事件成了城市的標簽

魚予

2016年05月03日14:2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五一將至,商家紛紛摩拳擦掌,准備在三天假期裡大賺一把。然而,各地連續發生的“天價事件”余溫尚在,提醒相關監管部門,群眾過節放假,監管職能不能休息,謹防“天價回馬槍”禍害消費者。 (新華社 4月30日)

說到節日,難免想到消費。按理“明碼標價、童叟無欺”無需過多討論。然而,近年來,在很多地方,節假日價高質次的“天價”消費層出不窮。讓人總是覺得有一股難以抑制的“逢節必宰”在暗流涌動。如什麼“天價魚”“天價蝦”“百元粥”“天價白開水”……可謂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從表面看,好似部分無良商人在搞宰客“接力賽”,但在其背后暴露出的卻是執法不健全、監管不力慣出的宰客伎倆,乃至明火執仗。這不僅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還損毀地方旅游形象、制約旅游業健康發展。如今,又逢節日,筆者以為,千萬別讓節日“天價”事件使得監督“掉價”,更別讓節日“天價”事件成為城市負面“標簽”。

根據《價格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問題由物價部門負責,市場管理問題由工商部門負責,處理機制上是很明確的。並且依照價格法規定,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但是,現實中有的餐館老板陽奉陰違逃避檢查﹔有的直接獲得執法人員的暗中“支持”,執法人員收受好處后在執法前“泄密”,商家裝模作樣輕鬆應對,等等如是,使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能要麼容易怠於執法,要麼大打折扣,客觀上縱容了不法商家的行為。就如報道所述,近期幾起“天價事件”,都是游客或媒體曝光后,才引起相關部門重視,消費者第一時間的投訴往往石沉大海。為此,如果監管硬不起來,節日的“天價”事件隻會使得監督“掉價”。

那麼,該如何更好地規制商家在節假日的經營行為?遭遇“天價”消費,應該找誰解決問題?應該如何維權?應該是擺在有關部門面前亟待破解的一大問題。

因為,在陌生的地方旅游,如果消費者維權相對困難,加上投訴和解決需要時間,那麼很多消費者隻有選擇忍氣吞聲,不去計較。試想,在維權意識的缺乏,或是維權無門的情況下,怎能不助長不法商家“能宰一個是一個”的囂張氣焰?說到底,要避免節日“天價”事件的再次發生,需要來自各方面的努力。首先政府部門應加大監管懲治力度,對消費者的投訴及時處理,增加商家的違法成本。其次商家應以誠信為本,遵守法律法規。再者消費者在購買食品和享受服務時還應該保持清醒和理智,不要輕易受到外界的影響,消費前先問清價格,留心是否有價格陷阱,付款后注意保留小票憑據,及時索要發票,應樹立起維權意識,遇到類似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維權。

“亡羊補牢為時不晚”。說到底,節日“天價”事件,無論發生在何處,它不僅僅是一個事件,而是具有代表性的事實,是多地旅游業在發展過程中值得政府、社會以及我們每個人深入思考問題。它所帶來的最大受害者地方的旅游品牌,它的失范,絕不是單個商家素質好壞的問題,而是整個市場服務、監管能否跟上的問題。為此,願相關的監督部門能搭好監管的平台,完善監管體系、商家的誠信經營、旅游行業的規范升級,助力地方營造放心消費的文明旅游環境,別讓“天價”事件成了一座城市的負面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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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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