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印發了《關於支持、保護和激勵黨員干部改革創新、擔當有為的意見》,《意見》堅持正面激勵與反向倒逼相結合,大力倡導保護堅持原則、敢於負責、開拓創新的干部,大膽選拔那些想改革、謀改革、善改革的干部,讓“想干事、能干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干部受尊重、有前途、得實惠。同時,加大為官不為問責處理力度,堵塞不擔當、不作為的“出口”,讓“碌碌無為”的干部挪位置,甚至“下課”,受到了全社會特別是廣大黨員干部的熱切關注。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持續“打老虎”“拍蒼蠅”的高壓態勢下,各地干部隊伍作風得到了轉變,黨風政風明顯好轉。與此同時,也出現一批不敢為、不想為、不能為的“無為”干部。這些干部有一個共同的心態,高壓反腐形勢下為官不易,寧可不作為,也不犯錯誤﹔寧可少做事,也不要出事。抱著鐵飯碗“磨洋工”,無視職責當起了“甩手掌櫃”﹔見利益就上,有功勞就攬,遇矛盾就躲,碰問題就推,等等。豈不知這種為官不為的消極現象,與濫用職權一樣,也是一種“腐敗”。而且相比少數官員的貪腐行為,這種為官不為的慵懶現象,群眾的“痛感”也更直觀、詬病更多。
縱覽歷史,革慵去腐,核心在於勒緊用人機制的准繩。擺清“有為、有位”的關系。《貞觀政要》記載:唐太宗曾擔心基層官吏是否盡職而經常夜不能寐。對此,房玄齡等人開出了“藥方”——若得其善者,雖少亦足矣﹔其不善者,縱多亦奚為?說白了,就是要把崗位留給那些有為、肯為的人,讓“無為”者“無位”!唐太宗欣然採納,遂有貞觀盛世。明朝張居也正是以裁汰慵腐的“考成法”來刷新吏治,為“萬歷中興”奠定了基礎。
俗話說得好,“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對那些混日子、守攤子、佔著位子不干事的干部絕對不能視而不見、任其發展。我省出台的《意見》明確提出:建立為官不為問責處理機制,加大對不擔當、不作為干部的組織調整力度,對因不作為造成不良后果的黨員干部進行嚴肅處理,並公開通報為官不為典型事例。目的就是通過向懶政怠政的無為干部亮劍,倒逼他們擯棄慵懶思想,轉變他們的“官念”,糾正他們的“官樣”,讓“無為”者“無位”,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黨員干部改革創新、攻堅克難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營造人人想改革、人人謀改革、人人善改革的濃厚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