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東
明張居正《雜著》:“蓋外官既有考課之典,又有考察之例。”“考察”是明朝考核文官的制度。沿用至今,經常用於考察領導班子和考察干部。
今年,是市縣鄉換屆之年。領導班子考察和干部任用是搞好換屆的關鍵所在,考察又是選准用好干部的基礎和關鍵。然而,一些年來,領導班子和干部考察工作不扎實,考察有的顧此失彼,甚至“考”而不“察”,填填表,談談話,沒有深入細致地思考觀察,沒有深挖細找,沒有從談話中發現問題,讓一些為官不為、為官不正、為官亂為甚至腐化墮落之人蒙混過關,留用乃至提拔使用。因此,有些地方的領導班子和干部考察被人們戲稱為“認認真真抓形式,扎扎實實走過場”。十八大以來查處的那些腐敗案件中,很多腐敗分子都是帶病提拔的,有的提拔不到一年就落馬,這都足以說明領導班子和干部考察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
立政之道,察吏為先。在干部考察的問題上,考察人員要端正考察態度,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工作要做深、做透、做實,既要考核,又要考“察”,絕不能“考”而不“察”,要考察得深、考察得准,要透明、公開、科學、客觀,要善於通過考察發現問題,決不能讓問題干部得到重用和提拔,要把問題干部揪出來,把好干部推薦上去,為選准用好干部提供保証。否則,“認認真真抓形式,扎扎實實走過場”式的考察,就會害了干部,就會貽誤黨和人民的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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