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小海
俗話說,一文錢難倒英雄漢,無論是對於個人還是單位,缺錢少糧總是讓人感到窘迫。不過,有時候,錢多也會成為一種負擔。
吾友小劉,供職於某縣政府部門。前不久,小劉來市裡開會,閑暇之余我們閑聊,談及他最近的工作。小劉笑稱,新年過后,他基本就是一個“會議代表”,主要工作就是開會。會議地點有時在市裡,有時到省裡,每月總有那麼兩三次到外地市開會的機會,長則四五天,短則二三天。
不可否認,開會仍是當下某些政府部門推動工作必不可少的手段。不過,即使需要開會,某些部門的頻率是否也太高?又是否都有必要召開現場會呢?畢竟,前幾年,很多政府部門都對內部會議室進行了裝修,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基本上沒有什麼技術障礙,且更符合“八項規定”要求。
聽到我的疑問,小劉笑著說,現場會頻繁召開是不是一種浪費,他不好判斷,但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之后,他所在部門系統內的會議卻的確增加不少。會議增多,看似與精簡會議改進會風的精神不符,但細細想來,卻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小劉進一步解釋道,中央出台“八項規定”之后,過去一些被視為正常的開支被大幅壓縮,單位有錢也不敢亂花了,這就導致很多單位賬上積壓了大量資金。而根據現行的財務制度,如果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單位沒有把財政撥付資金花完,財政部門不僅要把剩余資金收回去,而且在來年制定預算時便會大打折扣。如此一來,如何把錢花出去便成了這些單位的頭等大事。
其他地方不能花錢了,隻有用來開會了,這就導致很多單位頻繁舉辦學習會、培訓會等。畢竟,從字面上看,召開這些會議的目的是為了學習,提高工作效率,這種花錢名目,其他單位也挑不出毛病來。
小劉的解釋不僅未能讓我疑竇消解,反而使我更加疑惑。按照一般理解,每個單位都有其工作職能,財政部門給這些單位撥付資金也是為了讓其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務,那麼,年底考核時,那些既完成了工作任務、花費又少的單位,自然應該得到表彰才對,可為何在現實中,如果錢花不完反而會受到來年預算減少的“懲罰”呢?
小劉聽了我的疑問,笑著說:要搞清楚其中緣由,估計需要開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