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著眼於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解放和增強人才活力,提出了很多硬措施,有很多“干貨”和很大的含金量。一個鮮明的特點,就是將“人才中心”和“問題導向”緊密結合。“人才中心”體現在促進人才發展上,十分聚焦,十分具體﹔“問題導向”體現在針對問題進行改革,非常精准、非常給力。
應該看到,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重視科學技術第一生產力的作用,堅定不移地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然而,也要看到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創新活動的日益活躍、人才訴求的持續提升,原有的人才管理體制和人才評價、流動、激勵機制等,越來越顯現出不適應、不符合的地方。
比如,過去人才評價注重看學歷、看論文,在以往有利於促進人才提升知識層次,但現在演變成了唯學歷、唯論文,分散了人才的精力,制約了人才活動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這是對人才“想什麼”的緊箍咒。過去人才流動區分體制內外、區域內外,其初衷是推進人事管理的規范化,但現在制約了人才的自由流動以及由此帶來的人才價值的最大化,這是對人才“在哪裡”的緊箍咒。過去對青年人才的培養比較注重資歷和台階,忽視了青年人才加速成長的客觀規律,這是對人才“走多快”的緊箍咒。在人才激勵方面,過去對科研經費管理注重全過程、全方位,但不符合當下科學研究創新點增多的新特點,束縛了人才的手腳,這是對人才“做什麼”的緊箍咒﹔過去對人才的職務成果轉化管理比較嚴格,對人才的薪酬安排比較固定,計劃經濟的色彩濃一些,是對人才“得多少”的緊箍咒。
針對這些方面的“緊箍咒”,意見堅持破立結合,以破促立,作出了很多制度性的安排。比如,在人才評價方面,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明確提出“不將論文等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這有助於將應用型人才從耗費精力而意義不大的“拼論文”中解放出來﹔在人才流動方面,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暢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流動渠道,這有助於促進“人挪活”,實現人崗相適、人盡其才﹔在人才培養方面,著眼於促進青年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出破除論資排輩、求全責備等陳舊觀念,建立健全對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有助於培養“后起之秀”,促進“人才輩出”。在人才激勵方面,賦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權,對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才實施股權期權激勵政策,有助於以良好的所得預期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這些方面的措施,都需要各級黨委和政府在具體工作中進一步細化和落實。
當然,破除“緊箍咒”以后,對人才的管理也要同步跟上,既要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也要發揮好黨管人才的制度優勢。在這一方面,必須根據意見要求,加快推進人才管理體制改革,提升人才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另外也要注意到,破除“緊箍咒”只是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而不是全部,其著眼點在於解放人才活力,還要將相當一部分精力放在增強人才活力上,更加有效地激發用人主體的積極性,更加積極地培養支持和服務人才,以體制機制的全面改革促進人才的全面發展。
相關專題 |
· 大別鬆濤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