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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交通違法挂鉤個人信用須嚴進嚴出

許輝

2016年03月23日15:13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交通違法挂鉤個人信用須嚴進嚴出

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核程序,確保不錯錄、不漏錄,讓應該進入個人征信的交通違法記錄全部都能准確無誤地錄入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公開公示2016年春運期間重點車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安交管部門將在此次公開公示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內容、嚴格程序、加強宣傳,不斷促進嚴重違法行為公開公示的日常化,實現公民、企業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准入等挂鉤,強化社會監督,減少交通隱患(3月22日《人民日報》)。

實現交通違法記錄與個人征信挂鉤,各界呼吁已久,個別地方也有探索實踐,但真正要在全國推行,必須慎之又慎,要在充分論証的基礎上細化辦法,做到嚴進嚴出。就要不要實現兩者挂鉤的問題,人民網曾進行過調查,調查數據顯示,有50.6%的網友表示支持挂鉤,認為此舉能增大違規風險,促使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但也有35.8%的網友表示反對。就目前的形勢看,不是要不要挂鉤的問題,而是要如何實現兩者挂鉤的問題。其實,早在2012年7月22日,國務院出台的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第19條就明確規定:研究推動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准入等挂鉤。因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人的此番表態,進一步印証了這一點:兩者挂鉤勢在必行。

接下來,如何實現兩者挂鉤,就成為亟須解決的問題。首先就是要合理確定哪些交通違法記錄與個人征信挂鉤,這個至關重要。如果門檻過低,勢必牽涉面過大,有可能陷入法不責眾式的困境,使兩者挂鉤流於形式,達不到應有的目的﹔如果門檻過高,進入個人征信系統的交通違法記錄總量太少,兩者挂鉤的震懾性就會大打折扣,也難以達到預期目的。

從作為全國第一個交通參與人征信場景化應用示范城市深圳的試點情況看,是採取五步走的策略,從去年8月31日起,首批3052名罰款欠繳人被納入征信系統,再逐步對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和不配合執法的行人、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納入征信系統,最后實現將全部普通駕駛員納入征信系統。這種分步實施的模式操作性強,也便於公眾逐步適應,為全國推廣提供參考樣本。

不管最后如何確定挂鉤的門檻,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定要以嚴進嚴出為基本原則。在我國社會征信體系不斷完善的當前,任何信用污點都會給行為人帶來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或影響就業,或影響信貸等等。因此,在交通違法記錄進入個人征信系統時,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核程序,確保不錯錄、不漏錄,讓應該進入個人征信的交通違法記錄全部都能准確無誤地錄入。同時,由於一旦錄入后,就會對當事人權益產生限制或剝奪的效果,所以,必須通過一定的途徑及時告知當事人﹔還應設置異議程序和受理部門,讓當事人的異議及時得到處理。異議正確的,應當及時糾正,異議不正確的,應堅決予以駁回。

此外,更要嚴格規范管理已進入征信系統的交通違法記錄,防止被違規修改、刪除,確保真正實現挂鉤個人信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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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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