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桂茹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堅持黨管人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人才工作的領導,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為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証。(人民網3月22日)
黨管人才是我國人才制度的獨特優勢,是人才工作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的根本保証。我們黨和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人才工作,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為經濟社會發展培養和集聚了宏大人才隊伍。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人才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更加重視,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反復強調要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並明確指出“擇天下英才而用之,關鍵是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
當前,隨著人才強國戰略的穩步推進,黨管人才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但也要清醒地看到,與人才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相比,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對人才工作的宏觀統籌能力還有待進一步加強,組織部門牽頭抓總在定位和制度建設上還缺乏統一規范,各人才工作職能部門力量還未能有效整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還缺乏有效載體和途徑,等等。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充分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健全既有統一部署又有分工協作,既有宏觀把握又有微觀協調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
黨委既要“統”得起,又要“放”得下。實踐証明,黨委高度重視人才工作,一把手親自抓“第一資源”,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得力,人才工作就“統”得起來、落實得下去。但統得起不代表大包大攬、事無巨細,更不能照搬照抄黨管干部的管理方式。《意見》明確指出,黨委要切實履行“管宏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職責,消除對用人主體的過度干預,“保障和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這就要求各級黨委把工作重點放在人才工作戰略思想的研究、總體規劃的制定、重要政策的統籌和創新工程的策劃等方面,做到既把人才工作“統”到黨委的領導之下,又不越位、不包辦,抓大放小,充分尊重用人主體自主權。
組織部門既要“牽”得住,又要“抓”得准。組織部門肩負人才工作牽頭抓總的職責,在工作重點上,要在當好參謀、創新實踐、整合資源、示范引領上下功夫,堅持牽頭不包辦,抓總不包攬,統籌不代替,積極支持和配合其他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這就要求組織部門一方面要把精力聚焦在分析人才形勢、研究人才政策、服務人才需要、加強人才思想教育、營造人才發展環境等方面,“牽”住人才工作的“牛鼻子”。另一方面要健全牽頭抓總工作機制,通過完善科學決策機制、分工協作機制、溝通協調機制、督促落實機制等,加大工作統籌和協調力度,力求抓出成效。
職能部門既要“分”得清,又要“合”得來。黨管人才不是組織部門一家管人才,人力資源、經濟、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門以及科研機構等,都是重要的人才工作職能部門,各職能部門既要積極主動地抓好各自領域、系統的人才工作,克服部門利益、局部利益對人才資源的不合理分割,克服部門之間人才政策相互脫節、相互掣肘的現象,又要在黨委和組織部門的領導下,密切配合、緊密協作,形成推進人才工作的整體合力。
社會力量既要“參”得進,又要“擔”得起。人才發展事關全局,涉及面廣,涵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人才中介機構等社會組織,豐富載體、拓寬途徑讓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基礎。一方面要強化用人單位人才開發的主體地位,通過宣傳教育和政策引導,使其更好地擔負起在人才培養、吸引、使用中的主體作用。另一方面還要充分發揮社會團體、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才中介機構在聯系人才、團結人才、服務人才等方面的獨特優勢,通過多種途徑發揮他們的橋梁紐帶作用,形成全社會關注和參與人才工作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