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如
鼓勵干事,就要有“容錯機制”和“激勵機制”。不僅組織部門選人用人、考核干部的時候要有容錯機制,我們的媒體也應當營造客觀公正的干部“容錯”氛圍。
輿論監督是加強干部監督的重要方式,媒體的聲音也是聽取民意民聲的重要來源,但媒體決不能因為有了監督的影響力就“挾天子而令諸侯”,隻為了“眼球效應”就喪失了本應當始終秉持的客觀立場。
組織部門選人用人要給干部有原則的“試錯權”,輿論環境監督干部也應當保持一定的“容錯心”。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凡事都有兩面性,敢於探索就有可能出錯,怕出錯怕擔責就會止步不前。媒體給敢改革、敢擔當、敢探索的干部更寬鬆的輿論環境,為的是給改革創新者撐腰壯膽,而非給胡為亂為者吃“定心丸”。
客觀上看,近些年來在輿論監督力度不斷加大,但媒體戴著“有色眼鏡”看輿論漩渦下的干部的現象也在不斷增多。不問緣由、不看因果,一味把板子打在干部身上的案例也是屢見不鮮。一旦被輿論盯上,往往就會被窮追猛打,干部本身也難有招架之力。不予回應被認為是“死不悔改”,積極發聲被認為是“冥頑不靈”,甚至一些客觀正常回應也會淹沒在批評聲中。更有“干部復出”等敏感話題,成為了干部陷入輿論風頭浪尖的高危話題。不僅“現錯”被追討,“前錯”也往往被輿論不斷追責,導致一些干部再也不敢甩開膀子大膽探索。
“摸著石頭過河”就要允許先行探索的干部犯錯誤經挫折。犯一次錯就被輿論“一棒子打死”,會讓干部寒蟬若禁,也會讓創新的步子變慢。作為媒體,不妨更客觀更友善一些,多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用自己的獨特的監督視角發現問題,讓干部從媒體發現的問題中改善自己,形成官員和媒體的良性互動,才能構建更長效、更有用、更健康的輿論監督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