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軍
日前,江西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聯合印發《關於支持、保護和激勵黨員干部改革創新、擔當有為的意見》,建立容錯免責等四大機制,大力支持和保護那些作風正派又敢於擔當、銳意進取的干部。
應該看到,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難免碰到各種各樣的新問題、新情況,可能遇到各種各樣的風險和挑戰。沒有一種敢破敢立、敢闖敢試的精神,就“殺不出一條血路”﹔如果固步自封、因循守舊,“摸著石頭過河”就達不到勝利的彼岸。激勵各級干部始終保持那麼一股沖勁、一股闖勁,凝聚起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昂士氣,就要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打氣、為干事創業者鼓勁加油,在全社會創造鼓勵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良好環境與濃厚氛圍。
容錯糾錯,前提在於識錯辨錯。判斷一個干部有沒有錯、要不要追責,一個重要的前提是要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在動機上要區分是為公還是為私,看是出於公心謀事業還是夾帶私心圖名利﹔在決策上要區分是科學還是草率,看是堅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規決策還是搞一言堂、拍腦袋瓜瞎指揮﹔在態度上要區分是有為還是無為,看是敢於擔當、銳意進取還是得過且過、尸位素餐﹔在原因上要區分是主觀還是客觀,看是不可抗力造成過錯還是工作執行不力造成失誤﹔在后果上要區分是良性還是惡性,看是亡羊補牢、吸取教訓、把影響和損失降至最低還是將錯就錯、漸行漸遠、導致小錯釀成大患。
隻有精准識別,容錯免責才不會走偏。對那些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決策﹔對符合中央決策部署、有利於改革創新和發展大局的行為﹔對經過民主決策程序、沒有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的舉措﹔對積極主動採取措施消除影響或挽回損失的過錯,雖沒有達到預期效果或造成負面影響和損失,可以進行免責處理,不作負面評價,不影響政績考核,不影響評先評優,不影響提拔使用。通過用科學的方法來綜合研判,用嚴格的標尺來容錯免責,不讓干事者受委屈、不讓改革者背包袱,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真正讓干部心無旁騖謀改革、甩開膀子干事業。
當然,容錯不等於可以隨意出錯,免責不是為少數人因失職瀆職和違規違法提供擋箭牌。保護和激勵黨員干部改革創新、擔當有為,不意味著可以蠻干、亂干。用好容錯免責機制,要嚴格區分無意過失與明知故犯、工作失誤與違紀違法、探索實踐與有規不依的界限,防止寬容變縱容,保護變庇護,警惕少數干部將容錯免責機制作為逃避責任的“護身符”,防止打著改革創新的幌子,拍腦袋決策、拍胸脯蠻干、出了問題拍屁股走人,避免不顧客觀實際而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
保護干部積極性,是推動改革的重要保障。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強調:“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干部願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隻有建立健全容錯免責機制,把好度量衡,用好試金石,精准把握容錯免責的科學區間,才能既激勵干部奮發有為,又防止干部蠻干亂為,從而最大限度激發干部在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建功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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