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童
近日,福建省交警總隊的官方微信發布一條信息,有名駕駛員收到了一張來自廣州交警的奇怪罰單,竟是“罰款0元、記0分”。官微提醒,這樣的罰單也需要到窗口處理,否則會影響車輛年檢,但也說有些地方管得不那麼嚴,也可以不處理。消息甫出,引來一片關注和熱議。(3月10日《廈門日報》)
“罰0元扣0分”的交警罰單,看似“不痛不痒”,其實卻映襯和折射了一種規則善意﹔通過這樣的“處罰”提醒,釋出了交管部門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執法用心和理念。而規則要求,相關駕駛人拿到這張不用罰款和扣分的“罰單”后,必須到交警部門窗口接受處理和核銷記錄,倒也不是要讓當事人“多跑冤枉路”,目的也在於使之牢記警醒、安全行駛。
“罰0元扣0分”的執法善意,為何又成了許多人一知半解的“應對謎題”呢?我以為,這除了少數地方在現實監管中,或多或少還存在著“重罰輕教”的傾向,其中最主要的一點,可能就是“好事隻做了一半”,對於規則善意的明確傳導和釋清,尚欠一目了然的“最后一行字”。比如,格式化的交警罰單,固然都標注了受理處罰的時限及地點等信息,但就不少人偶然遇到的“罰0元扣0分”,最好也能清楚寫明“必須窗口處理”的預先提示。
按著一些人的想法,“罰0元扣0分”的罰單,無疑是一種“虧本”的買賣。一來打印、寄送需要投入相應的人力和物力,二來就算違規者都到窗口接受處理也需要投入人力物力。但顯而易見的是,交警罰單的“無收入”,不等於安全教育的“無用功”。正如一些點贊者所言,這樣的費心和費力,若能換來少出一次交通事故,少一個人因車禍受傷或死亡,那就是大大的“夠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