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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村官“一句話說了算”不當事

魚予

2016年02月26日11:1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村支書不能承租土地,便“導演”他人承租,以8畝的拆遷土地騙取518萬余元拆遷款。23日上午,昌平區南邵鎮北邵窪村原村支書李華生因涉嫌合同詐騙罪在一中院受審。在法庭上,李華生說作為村支書,對村裡土地承包“說了算”。(新京報 2月25日)

“書記主任一碰頭,不開兩委會,誰交錢多,誰有信譽,就把地租給誰!”。村裡土地承包這樣的事情,都是村書記主任一句話的事兒。看到這,不難理解村干部雖然官職不大,但影響面一樣很廣,一個小小村主任居然能伙同不法商人,採用偽造土地租賃合同、虛構經營、騙取拆遷補償款5185457元。足以說明,權力不分大小,職務不論高低,隻要有權力的地方,就必須有完善的監督,隻要有職務行使,就必須有相應的牽制,否則“一句話事”那就不是小事。

“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誠然,村干部雖然不是什麼大官,但日常工作關系到農村的和諧穩定,聯系著千家萬戶,在廣大農民眼中那就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干部。然而,近年來,像李華生這樣利用拆遷土地貪污受賄不在少數,如騙取政府拆遷補償款1.54億余元,還出具虛假証明,騙取停產停業補助款3510余萬元的朝陽區孫河鄉康營村村委會原委員梁達﹔利用4份虛假拆遷補償手續騙取拆遷補償款共計863萬余元的福清市龍田鎮上薛村先后三任村官,等等如是,既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也嚴重地損害了群眾切身利益,影響了政府公信力。由此可見,要讓“一句話事”不是小事,須得做到監督管理到位,讓村干部在拆遷征地中可以盡力,又不會不會陷入貪腐“泥潭”。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小小的村支書、村主任,為何能在拆遷土地中肆意違法違紀,一手遮天,的確值得深思。依筆者愚見,它其實不是什麼法規缺失,制度不健全,而是相關部門履職管理不到位,權力缺乏監督制約,公眾監督不暢,本案又何嘗不是如此。李華生之所以認為作為村支書,自己有權將土地的承租權變更。還不是依賴於掌握的權力過大,相關制度規定又不夠嚴密,才使得他有機可乘。

其實,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一些村干部已經從單純的幫助解決農村家長理短,下發通知,組織活動中逐步到參與拆遷改造、工程招投標、新農村建設等大項目中,相應的權力也逐步升高,掌握的資源越來越多,面臨的誘惑越來越多。加上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素質不高,財務專業技能和職業操守令人堪憂,制度在有些地方僅表現在形式上的管理,往往是形同虛設,也未起到監管作用。說到底,還是公示制度不夠完善,讓貪腐官員有了“空手套白狼”機會。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句話說了算”絕非小事。而“小官”之所以能長成“巨貪”,也絕非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還需扎牢貪腐大門,防止小官大貪,務必對牽涉到資金的項目嚴格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避免官商勾結﹔再者加強對所有干部的教育管理,筑牢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最后就是加強對權力的制衡,因為權力無論大小,隻有做到防微杜漸,嚴格監督,才能夠徹底根治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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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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