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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對資源“吃干榨盡”不能太理想化

陳發明

2016年02月18日10:47   來源:經濟日報

原標題:對資源“吃干榨盡”不能太理想化

  發展循環經濟,既不能呆板地搞理論數據上的循環,也不能徒有虛名地搞另類循環。說到底,循環只是一種路徑,並非終極目的。為此,在宏觀設計上,要分階段、有步驟地實現企業小循環、區域中循環、社會大循環,切忌大干快上﹔在技術路徑上,要倡導形成“並聯”分布的企業集群,避免單線“串聯”的產業鏈條﹔在評價體系上,要注重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綜合評估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動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資源,樹立節約集約循環利用的資源觀”。實踐証明,發展循環經濟在緩解資源環境壓力、推動綠色可持續發展、建設生態文明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盡管已經取得可喜成績,但未來仍需保持清醒。在我國循環經濟發展過程中,無論理論研究還是具體實踐,尚未形成成熟體系。

  個別地方借“循環發展”之名,刻意追求“吃干榨盡”的理想化目標,在產業布局上“為了循環而循環”,鋪攤子、做樣子,甚至出現“數據循環”“惡性循環”。有的地方甚至為了消納已有產能的排放物,形成循環發展格局,盲目上馬所謂的“補鏈”項目,造成新的環境污染和能源損耗。看似延長了產業鏈條,但環環緊扣的局面使企業之間依存度極高,實際上形成了更加危險的發展格局。隨著攤子越鋪越大,鏈條越來越長,風險也隨之加大,最終陷入“一企不興,全鏈皆衰”的惡性循環困局。

  我國2008年頒布的《循環經濟促進法》將“循環經濟”定義為:“在生產、流通和消費等過程中進行的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活動的總稱”。其中更是明確規定,應當在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和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前提下,按照減量化優先的原則實施﹔在廢物再利用和資源化過程中,應當保障生產安全,保証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並防止產生再次污染。

  因此,發展循環經濟,既不能刻舟求劍,呆板地搞理論數據上的循環﹔也不能徒有虛名地搞另類循環。而是要牢固樹立“發展循環經濟是為了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循環只是一種路徑,並非終極目的。

  在宏觀設計上,要分階段、有步驟地實現企業小循環、區域中循環、社會大循環,切忌大干快上。同時,要摒棄重視循環規模、忽視循環質量及重視書面數據、忽視實際效果的錯誤理念,針對不同的地域特點和行業規律,找到相應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多總結完善,慎復制推廣。

  在技術路徑上,要倡導形成“並聯”分布的企業集群,避免單線“串聯”的產業鏈條。特別是在一些循環經濟園區內,企業之間互有消納,隻要符合“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即可,不必非要形成首尾相接的鏈條。對資源“吃干榨盡”固然美好,但要明白,隻有在產業布局、設備運行、市場平穩等多種因素都達到理想狀態時才能實現這一目標。

  在評價體系上,要注重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綜合評估。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順序,既客觀評價與循環經濟本身相關的企業效益、產業成果,也測算循環經濟項目在區域、行業發展中貢獻的“綠色含量”及對周邊生態系統的影響。最終目的,是實現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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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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