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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評聘“朝令夕改”,政府咋能不算“誠信賬”

士心

2016年02月15日11:3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這個猴年春節,北方某省幾千中小學教師遇到了“糟心事”。

據媒體2月14日報道,按照省政府下發的職稱評聘文件,該省2015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材料,已於去年年底交由各縣、市審批完成,隻差省裡確認發証。評上的人都喜滋滋地准備過年。沒想到,年前省裡又下發通知,要求年后開學重新評聘,將增加答辯考核、擇優評聘制度等環節,淘汰率為30-50%。歷經層層選拔熬煎之苦的教師難以接受,各基層人社、教育主管部門也叫苦不迭。

評完了為什麼要推倒重來?據省人社廳答復,是因為人社部新發了《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所以評聘工作就要重新啟動。筆者查閱了相關材料,發現該省評聘工作所依據的省人社部門文件,下發日期是去年7月。人社部的“指導意見”,下發日期是8月底,兩者相差僅一個多月。這就很讓人納悶:一是省人社部門與上級相應部門難道沒有溝通?二是為什麼接到上級通知時沒有及時調整,遲至次年1月,評聘已大體落停,才又發文重來?政策變動怎麼可以如此隨意?有關報道中還有教師反映,該省教師職稱評聘政策時有變化,甚至已經評完下發蓋章的証件了,還可以作廢!

看來這不只是貫徹上級文件精神的問題,而是朝令夕改、權力任性的慣性在作祟。反正權力在我手,又有上級的文件作令箭,我想怎麼改就怎麼改,想什麼時候改就什麼時候改。或許有人會說,改革時代政策多變,政府“朝令夕改”在所難免。但是要知道,根據形勢調整政策、實施改革,並不是不看實際,罔顧民意,想改就改。反而越是在改革深化、政策需要不斷調整的復雜環境下,越是要注意新舊政策的前后銜接、程序合法、兼顧不同群體的切身利益,讓人信服。因為政府在推行改革措施中,必須要算好“誠信賬”,改革才會有較好的回報率。

當年商鞅變法、立木為信的故事,為人熟知。這一舉動的關鍵,就是首先確立政府的公信力,確保改革的順利實施。改革確實需要不斷推出新政策,可那是針對不同形勢、問題、領域而言,絕非在同一件事上朝令夕改。這就要求一是決策時必須謀定而后動,政令慎出,之前要有充分的研究論証和民意調查做基礎,一旦出台就要說到做到,政府說話算數。二是新舊要銜接,出台任何新政策都要設定明確的實施時間點,說明白之前的事情怎麼辦,把舊賬了結清楚,這也是政府講信用的表現。三是如果確實不得不做又擔心政策有變,不妨在繼續按舊政策開始做事時,提前通告周知,讓人們有一定的心理預期和精神准備,不會認為政府是出爾反爾。如此,人們才會對政府出台的改革政策有充分信任感,放心去施行。反之,不僅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等資源的浪費,人們還會感到無所適從,將信將疑,靜觀其變,甚而對一切政策都充滿質疑與嘲弄,改革的效果勢必大打折扣。

在現代社會,政府誠信在社會信用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政府不算“誠信賬”,政策“朝令夕改”,會直接導致政府推行改革的行政能力下降,同時危害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不但使社會公眾對政府的政策產生不滿與抗拒情緒,加大社會管理難度,造成公眾與政府之間的關系緊張,還會毒化社會風氣,加劇社會誠信缺失現象的泛濫。

所以推進改革,必須誠信為先,避免“朝令夕改”。以上述職稱評聘工作為例,作為“人社部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項目的試點省份”,在開始評聘工作前,就應與上級人社部門做好溝通,在基層做好調研,以確定是否提前納入一些改革舉措,尤其是實施期間遇到新政出台怎麼處理,這是改革時代一定要有的預見性。這樣一來,評聘工作啟動后不管是否接到上級文件,都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方案,有始有終地執行下去。不管改與不改,都不會失信於民。改革能得到人們的理解與支持,政府公信力也不會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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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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