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學安
盡管現在有些國家和地區對境外購物已經有了可以退貨的規定,但由於種種原因,境外購物退貨仍然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中消協1月25日公布的2015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報告顯示,2015年全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639324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04669萬元。報告指出,近年來跨國跨境消費投訴呈現激增態勢(1月26日《光明日報》)。
隨著國人消費能力的增強和眼界的開闊,越來越多的國人已不滿足於本地購物的傳統方式,而是選擇了將旅游與購物合二為一的境外消費方式。隨著中國游客的腳步踏遍全球,海外購物遇到質量問題卻投訴無門的事件也逐漸增多。業內人士對此提醒:面對各種銷售“忽悠”,國人海外購物時要長點心眼。當游客們興沖沖地回來后,發現購買的商品出現了質量問題,如何實現售后服務、維護消費權益,就成了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
財富品質研究院此前發布的《中國奢侈品報告》顯示:2014年中國游客人均境外購物消費達632美元,為全球最高,主要是奢侈品消費。盡管不時出現黑店宰客、假貨被騙等負面新聞,但依然難以阻止中國游客海外購物的腳步。尤其是一些緊俏的商品,如果沒有一定的技巧或者運氣,很可能搶不到。
盡管現在有些國家和地區針對境外購物已經有了可以退貨的規定,但由於種種原因,境外購物退貨仍然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因此,消費者在出國出境購物后想要成功退貨,需要掌握一些原則和技巧:首先,普通消費者盡量不要沖動購買珠寶、手表、古董等高價商品﹔其次,不要輕易簽訂商家一方定下的購物條款﹔再次,若決定購物,在付款前一定要確保把交易時售貨員作出的口頭承諾都清楚列明在發票上,並保存好全部票據。在境外購物出現糾紛需要到當地“消委會”之類的機構投訴才能得到解決,也就是說,消費者必須再出一次國才能夠退換手中的假冒偽劣商品,而即使是在旅行社的指定地點購物,消費者也不能據此要求旅行社進行賠償。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雙倍賠償。但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並不能追究境外交易行為,消費者的退貨行為即使能夠得以實現,也不能得到雙倍的賠償。一方面,境外購物是無法根據中國法律去維權的,因為行為發生地不在中國。當然也有一些跨國公司出於對自己的品牌形象和生產的要求,自願承擔一定的責任以方便消費者,但這都不是中國的法律所能強制性要求的。如果消費者要維權,那麼肯定是要回到購買國去交涉。另一方面,旅游部門處理境外購物糾紛的主要手段多是退貨。如果是導游帶領游客購物遭遇投訴,通常情況下當地旅游部門會責令旅行社為游客退貨,但如果是游客在旅行途中自行購物,旅行社則對此不負責任,消費者的權益很難得到維護。
在境外購物時,尤其是報名參加純購物游時,首先要和旅行社協商好售后服務的問題,明確一旦在約定的地點購物出現物品質量問題如何解決﹔在境外購物,要注意個人安全和消費安全,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証、護照、通行証和銀行卡等﹔出發前,市民可以了解下當地的旅游管理部門,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可以聯系當地旅游管理部門和駐當地使領館。而對於政府有關部門來說,在目前我國赴境外旅游人數急劇增多的情況下,有關部門應以保護國內公民的合法權益出發,盡快探討並制定保護我國游客的方式方法,幫助中國公民在國外旅游遭到欺詐時,能夠及時得到相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