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麼管,憑什麼治?就要靠嚴明的紀律。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正因此,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
對於一個黨員,紀律是高壓線﹔對於一個政黨,紀律是生命線。我們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也是我們的力量所在。“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革命戰爭年代,黨團結帶領廣大軍民打敗窮凶極惡的敵人,奪取中國革命勝利,一靠理想,二靠紀律﹔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團結帶領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同樣需要鐵的紀律保証。
當前,我們黨正在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領導弱化、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依然是主要挑戰。黨面臨的形勢越復雜,肩負的任務越艱巨,就越要加強紀律建設,越要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確保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如果不注重紀律建設,黨的章程、原則、制度喪失嚴肅性和權威性,就無法凝聚起實現中國夢強軍夢的磅礡正能量。
鄧小平同志指出:“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執政地位,必然要求黨紀嚴於國法。把黨紀挺在國法前面,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是紀律建設的一大創新成果。隻有堅持紀嚴於法,才能突出強調黨員和黨組織區別於普通公民的政治責任,喚醒全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彰顯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隻有堅持紀在法前,靠嚴格的黨規黨紀從嚴治黨,才能使我們黨永遠贏得人民支持,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紀律建設,離不開制度的健全完善。黨的十八大以來,以中央八項規定為切入口,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全面提速。從《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到巡視工作條例,再到廉潔自律准則、紀律處分條例,一系列制度創新扎緊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籬笆。實踐証明,按照於法周延、於事簡便的原則,把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固化為制度成果,就能實現紀律建設的與時俱進。
加強紀律建設,必須明制度於前,重威刑於后。再鐵的紀律,如果執行不力,也會形同虛設。執行紀律和規矩,不能只是口上說說、紙上寫寫、牆上挂挂,而要動輒則咎、抓早抓小,決不允許突破紀律底線。目前,就是要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貫方針,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切實改變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狀況,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盧梭曾言:“規章隻不過是穹隆頂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誕生的風尚才最后構成那個穹隆頂上的不可動搖的拱心石。”要深入開展紀律教育,解決內化、深化、強化問題,讓軍隊黨員干部養成紀律自覺,真正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心上,成為心靈深處的“壓艙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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