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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網絡醫托公司化運營何以如此猖獗

魏北塬

2016年01月05日10:19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網絡醫托公司化運營何以如此猖獗

  記者調查發現,北京智者創新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北京英才醫院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均為英才集團老板。兩家醫療咨詢公司有員工共計600余人,他們絕大部分假扮成醫生,通過微信、營銷QQ等新媒體軟件和商務通軟件,為英才集團旗下至少20家醫院“招攬患者”。這些“網絡醫托”已經覆蓋了北京、上海等一二線城市,正不斷向三線城市擴張(1月4日《新京報》)。

  醫托經常混跡在車站、醫院附近,要麼以“患者”或“家屬”身份現身說法,要麼假扮醫院工作人員,將患者欺騙到“合作”醫院就診,通過進行醫療檢查、賣藥等方式,醫托與醫生聯手詐騙患者錢財。多年來,醫托遭到嚴厲打擊,但並未絕跡,反而轉換“戰場”愈加猖獗,網絡醫托就是例証。

  在車站、醫院附近尋找“獵物”的醫托無須運用網絡,是典型的線下醫托,屬散兵游勇式作案,規模小、危害相對較小。英才集團的網絡醫托則不然,規模大、危害更大,從兩種操作方式可知:一種是集團所屬兩家醫療咨詢公司有數百人,假扮醫生,通過QQ、微信、陌陌等聊天軟件“勾搭”拉攏患者;另一種是通過向百度等網絡競價排名,一所醫院每年花費8000萬元競價費,每月忽悠千余名患者到醫院就診。最終,患者被拉到英才集團旗下20余家民營醫院,有病的被醫生夸大病情,無病的被醫生說成“有病”,患者平均診療費用高達6000元甚至更高。

  網絡醫托已經不是單純意義上的醫托,採用公司化運營形成了全鏈條的醫療詐騙,從拉患者的醫托到就診的醫院,以及診療的醫生都是英才集團自己的人馬和設備,醫托與自家的醫院和醫生聯手行騙,凡被拉來的患者掏出的救命錢都進了集團的腰包,這是赤裸裸的詐騙。

  對於醫托詐騙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可予以拘留並處罰款,對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犯罪。兩高的司法解釋將3000元至1萬元以上規定為“數額較大”,患者被騙診療費用人均高達6000元,被詐騙的眾多患者所花診療費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數字。如果媒體報道屬實,網絡醫托構成犯罪應該沒有什麼疑問。

  有必要強調的是,刑法第26條第一款規定: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犯罪集團構成要件有三,一是犯罪集團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組成,二是犯罪組織比較固定,三是犯罪集團有預謀、有計劃地實施犯罪活動。對比法律規定,前述網絡醫托詐騙行為涉嫌構成詐騙集團。事實是否果真如此,有待執法司法機關認定。

  線下醫托尚未銷聲匿跡,網絡醫托又呼嘯而來,受害的終將是患者,對他們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醫療詐騙謀財害命,法治社會,絕不容胡作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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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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