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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先從管好家裡人開始

黎國寶

2016年01月05日14:37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12月17日,湖南省湘潭市水務局原黨委書記、局長余國偉收受賄賂案二審,在該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日前,余國偉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1月2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剖析原因,余國偉之所以墜入腐敗的泥沼,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沒有管好家裡人。

家風連政風。領導干部身份特殊,不同於一般人,在家是家長,在單位是“班長”。這雙重身份決定了領導干部既要管好“數口之家”,又要帶好“千軍萬馬”。如果領導干部連自己家裡人都管不好,還有什麼資格做領導?又怎麼帶領人民群眾奔小康?

“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領導干部作為人民公仆,肩負責任和使命,理應率先垂范,以身作則,恪守公而忘私,先公后私。如果一個領導什麼利益都讓身邊人獨享,什麼好處都讓家裡人撈,則必然會影響人民群眾對領導干部的信任,影響一個地方、一個單位黨風政風民風。

從大量揭露出來的違紀違法案例來看,許多人腐化墮落,都是因為沒有管好家裡人引發的。譬如,徐才厚、周永康、令計劃、蘇榮等。他們有的主政一方,愛人孩子經商辦企業,包攬工程、批發項目,套取巨額利益﹔有的搞“一家兩制”,“前門當官,后門開店”,家人跟著一起大發橫財,自己成了“權錢交易所所長”,擔綱“腐敗共同體”的“軸心”。對家裡人的胡來不加約束糾正,甚至打氣撐腰,到頭來的結果隻有一個:人前“同氣連枝”、獄中“同病相憐”。

誠然,領導干部也是普通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有個三親四故。作為領導干部,當自己功成名就后,誰不想好好回報親朋?何況一個領導的成長也離不開親朋好友的照顧和幫助,知恩圖報有錯嗎?親朋眷顧,人皆有之。但問題的關鍵在於,這種眷顧,究竟是私事私辦,還是私事公辦?是花一己之費,還是慷公家之慨?如果分不清界限,隻想著如何補償家人,回報親朋,最終將整個家庭推向懸崖。

回顧黨史,老一代共產黨人為我們樹立了光輝榜樣。毛澤東有著名的“三原則”:戀親不為親徇私,念舊不為舊謀利,濟親不為親撐腰﹔周恩來專門制定了《十條家規》嚴格要求親屬﹔羅榮桓教育子女不能成為“八旗子弟”﹔陳雲曾指出:“希望所有黨的高級領導人員,在教育好子女的問題上,給全黨帶好頭。決不允許他們依仗親屬關系,謀權謀利,成為特殊人物。”這種嚴格要求家人的家風,正是他們贏得人心、贏得信任的根本。

既要管住自己,又要管好親屬下屬,是我們黨對領導干部的一貫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2015年春節團拜會上,告誡黨員干部,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領導干部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管好親屬下屬,既是對黨的事業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自己家庭負責。

“妻賢夫禍少,子孝父平安。”一人不廉,全家不圓。作為領導干部的親屬,不僅要當好反腐倡廉的“監督員”,還要多提醒,常念“廉政經”﹔作為領導干部,不僅要管好下屬,更要管好親屬,做到常懷律己之心、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做到清正為官、勤政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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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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