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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每日電訊:編制與職能匹配待何時

周銀水

2015年12月15日08:30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原標題:編制與職能匹配待何時

  12月7日凌晨,湖北巴東協警董世軍酒后槍殺KTV員工,引發社會關注。巴東縣委日前發布通報稱,該事件系涉事協警操作失誤所致。(12年14日《京華時報》)

  近些年,公安部門有“協警”,城管部門有“協管”,各職能部門聘用臨時人員“代工”現象極為普遍。其后果是,“協警”“協管”等臨時人員“惹禍”的問題時有發生。這再次說明,政府職能部門人員編制與職能業務不相匹配的矛盾已不容回避。

  把大量面上巡查、直面百姓的雜事交給臨時人員,是一些地方公安、城管等部門的通常做法。這些部門苦於編內人員不足,不得不聘用編外人員充實一線力量。但是,臨時人員魚龍混雜,從業素質低,法律觀念差,難以依法依規工作,“出事”是遲早的。

  另一方面,聘用人員工資低,勞酬失衡,難以安心盡職做事。一部分人“混進”權力部門,潛藏著一個可怕的私念——狐假虎威,弄權營私。比如巴東這則新聞中,董世軍當時從私家車內拿出一支高壓氣槍擺弄,正是聘用人員素質低、擺威風的生動寫照。

  十八大后,紀委監察系統調整機關內設機構,加強辦案力量,辦案職能部門人員編制比例增大。這就是“人員編制與職能業務相匹配”的有益嘗試。這也給我們一個啟示:根據部門職能科學核定人員編制,做到人員配置與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既不人浮於事,也不要鬧人荒,執法執紀、依法行政才有可靠的人員保障。

  視“人員編制遠不能勝任工作業務”而不見,任由部門各顯神通招人代工,已被現實一再証明隱患重重。這種掩耳盜鈴式的治理方式,該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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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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