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彩艷
2015年11月,曾索賄齊白石珍貴畫作、涉嫌受賄2000余萬元的河北省國資委原主任周杰受賄案開審﹔近日廣西鳳山縣又曝出,原縣委書記黃德意擅自動用國家防治地質災害資金數百萬元在山壁上雕刻“鳳凰壁畫”。專家表示,“官雅圈”暗藏腐敗“潛規則”,應嚴防“雅好”變“雅腐”。(12月15日京華時報)
從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愛玉成痴,到河南省南陽市原紀委常委謝先瑩“收藏”近億元名人字畫,再到鄂爾多斯市原副市長王會師痴迷攝影,家中搜出十幾部昂貴的攝影器材……官員“雅賄”頻頻曝出。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已經有30多名落馬官員涉嫌收受“雅賄”。
“雅賄”緣何盛行?有“受賄”必有“行賄”,行與受是一對“連體嬰”。房產會貶值,會有房產稅,再加之不動產登記的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讓“房姐、房哥”危險系數大增,而古玩玉器、名人字畫升值潛力巨大,又具有極深隱蔽性,導致官員們對”雅賄“情有獨鐘。而對於行賄者來說,“不怕領導有愛好,就怕領導講原則”,有了“雅好”這一突破口,就為行賄者打通了行賄的通道。“雅好”成了官員與行賄者之間的“橋梁”,貪腐的“遮羞布”。
“雅好”對於貪官來說,是權力的變現途徑。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原局長宋建國違規為多人辦理“京A”車牌后,便介紹行賄人到其熟識的畫廊買畫“以畫換錢”,將賄金“洗白”﹔或者行賄者直接將真品、真跡以贗品價格賣給官員,再由專人以高價回購,官員賺取差價﹔或者直接買下官員的“大作”,在利益輸送下,官員們的“大作”價值堪比大師。“雅賄,變通的是形式,不變的是貪腐,最根本的還是官員手中的權力實現的權錢交易、權力尋租,不過讓腐敗披上了藝術的“外衣”而已。
“雅好”更是借權逐名的途徑。除了部分官員真的有藝術追求外,更多的貪官爭當“藝術家”,是為了借權逐名,用權力染指文化圈,進入藝術協會。在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湖南、新疆排查和清理發現,有相當數量的干部在文藝社會任職,其中廳級干部超過500人。手中的權力可以幫助貪官實現“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藝術蛻變,“官員藝術”的價值不再論造詣,權力下的作品“價更高”,權力成為藝術價值的“指導”。藝術協會成了貪官貪腐的“庇護所”,“藝術”又幫官員實現“名利雙收”。
在現有的紀律條例和法律法規上,對於“雅賄”缺乏具體的處罰細則,而且在真品、贗品的界定上存在著取証難、認証難、量刑難等障礙,是受賄還是藝術追求,主觀動機也難以把握。例如以書畫作品為代表的“受賄”,存在著真偽難辨、價值有彈性、變現手段隱蔽等問題,且“行賄物”價值的認定讓反腐工作也遭遇著挑戰。
堵住“雅好”蛻變為“雅腐”的途徑,一是“去行政化”,摘掉文化圈的“官帽”,民政部新近發布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管理辦法》就規定,不得由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公務員兼任。制度出台,不能“束之高閣”,要真刀實槍的行動起來,落實下去,切斷由“好”變“腐”的途徑。二是對於“雅賄”的認定、取証以及量刑難上,應對相關法規出台補充細則和司法解釋,同時,建立完備的鑒定評估機制,為懲治“雅腐”提供有效依據。
三是管住官員手中的權力,官員“潔身自好”,才是真正的“雅好”。“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官員和行賄者沒有了支撐利益的“權力潛客”,官員變得“潔身自好”,由“雅好”帶來的“私人訂制”腐敗便不會如此猖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