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鳳敏
近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披露,湖南衡陽市城鄉規劃局原副局長歐黎明,曾自恃人脈廣、能量大,即使出了事情,也能擺得平。有媒體注意到,也曾有不少落馬官員,曾表示自己“上面有人”。(12月5日光明網)
上面有人,下面有鬼!一句“上面有人”,無不透射出這些落馬官員的囂張蠻橫、飛揚跋扈,其潛台詞無非是“我上面有當大官的‘靠山’撐腰,你能把我咋樣?”,自恃樹大根深、背景雄厚,進而有恃無恐、為所欲為,可謂“官大一級壓死人”。實質上,這是一種“炫官”的權力錯位,通過“炫官”威脅恐嚇,試圖以權壓人、以權謀私,值得深思和警惕。
毫無諱言,權力觀念的錯位,勢必會帶來權力行為的錯位。這些官員眼睛總是瞄著“上面”,認為自己的烏紗帽和手中的權力都是“上面”給的,並沒有意識到手中的權力本質是人民賦予的,是為民服務的。這種權力錯位,自然導致官員“仗勢欺人”,使其權力成為個人待遇的憑証而非公共服務的工具,甚至成為其個人以權謀私的利器。這種權力的錯位,一旦蔓延開來,勢必會導致干群關系錯位,這是十分危險的。
如果說,“上面有人”只是個別官員身上存在的個別現象,那還可以說是偶然的個案,但現實並非如此,這種炫官炫權現象時有發生。像歐黎明這種原本認為“自己人脈關系網很強大”不會被查而最終落馬的官員大有人在,既有谷俊山、杜善學等“大老虎”,也有“最美最狠強拆女市長”韓迎新等廳官,還有地方官員馮朝輝、李成富、馬超群等“蛇鼠蚊蠅”。這些官員無不都成為了腐敗增量的重要組成,令人堪憂。
那麼,這些官員為什麼都喜歡聲稱“上面有人”呢?無非是想為自己撐開一把“庇護傘”,以期讓人“聞風喪膽”、畏懼三分,進而無所顧忌地亂用權力。正如江蘇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蔣國星在懺悔書中所寫,“工作過程中結交了省級領導,認為他們就是我的靠山、保護神。一旦有什麼風吹草動,他們肯定會站出來為我講話的。這種想法讓我有些有恃無恐……我逐步喪失了黨性,失守了底線。”很顯然,“上面有人”透露出權力的傲慢,折射的是權力的任性。
大道至簡,有權不能任性。任何時候,領導干部都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都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這種“上面有人”的官場思維和官場生態,是權力監管缺失的結果,而不受監督的權力一定會導致腐敗。在調查”上面有人”的官員的同時,很有必要查一查“上面的人”究竟是誰,一定要弄得個水落石出,還公眾一個明白。
毋庸置疑,因為“上邊有人”,便罔顧“上邊有法”,那些聲稱自己“上面有人”的官員,無非是想“拉大旗,作虎皮”,拿“上面有人”撐面子、嚇唬人,方便自己濫權行事。這是與當下建設法治社會相悖的,必須強化權力監督,任何“上邊有人”的仗勢欺人行為,都應該從嚴查處,嚴懲不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