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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基層治理需要重拾“鄉賢”概念

葉 泉

2015年11月20日14:11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基層治理需要重拾“鄉賢”概念

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到五中全會,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一直是一個被持續關注的話題,而這種持續的關注恰好說明當前我們的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出現了問題。近年來,基層治理的問題很多,也很復雜,較突出表現在基層民眾的精神建設上。

兩年前,一位博士的返鄉筆記引起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返鄉筆記描述的不僅是故鄉生存環境的淪陷,還有故鄉人精神世界的淪陷。拜金主義、功利主義、讀書無用等變異的價值觀改變了淳朴的鄉民,也讓返鄉博士備感故鄉的遙遠與陌生。

中國的鄉村作為農業文明的表現形式,在現代化進程中受到較大的沖擊與解構。環境被破壞、資源被掠奪、土地被侵佔,鄉村為現代化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雖然如此,我們依然不得不承認,比環境的破壞更可怕的是現代化對農村精神世界的破壞。以鄉村為代表的某些基層社會民眾價值觀的顛覆、是非榮辱的顛倒以及對金錢與利益不擇手段的攫取,不僅拉低了整個社會的道德水平,而且使我們的基層社會治理困難重重。

統一的價值觀和道德標准是人與人之間理性溝通、達成共識的基礎,而基層治理的正當性與合法性也體現在統一的價值觀和道德標准上。在傳統社會治理中,一些地區對不貞的婦女動用沉塘等殘酷的懲罰手段,盡管野蠻又不合人性,但卻沒有引起治理危機,其根本原因不在於人們對暴力的恐懼感,而在於人們對其所代表的價值觀的認同。而當前,我們的某些基層治理活動,即使依法依規,也不容易得到基層民眾的普通認同,比如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等,這與基層民眾價值觀與道德觀的混亂有關。

近幾年,我國基層社會治理面臨各種難題,於是人們開始從傳統的治理方式中尋求破解之道,“鄉賢”就是在這個時候被提出的。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更是把“鄉賢”作為一種基層文化建設的重要傳承提了出來。現代社會治理重拾“鄉賢”概念,並不是說要重啟“鄉賢”這種傳統的治理模式,而是要從“鄉賢”治理中發掘治理的本質,進而賦予“鄉賢”新的時代意義。

“鄉賢”治理從本質上有這樣幾個特點:首先是建立統一的社會價值觀。“鄉賢”可能是致仕的官員,也可能是當地的富戶,還有可能是德高望眾的長者,這些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都是讀書人。中國古代的讀書人讀的都是孔孟學說,這也就形成讀書人統一的價值觀,他們再以此教化鄉民,那麼社會整體的價值觀和思想體系以及對是非榮辱的判斷也就基本上是一致的。在社會共識的基礎上,所謂治理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當前我們弘揚的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既體現了社會道德,也體現了時代精神和文明進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該成為社會治理的基礎。

不久前,有媒體報道了麗江古城毀約風波,由於旅游業的發展,麗江近年來房租攀升得很快,一些早年把房子租給外地人開客棧的當地房東開始採用各種手段毀約驅趕房客。麗江當地居民的這種做法雖然維護了鄉親的利益,卻有悖於現代商業社會的契約精神,而契約精神是法治精神的基礎,沒有契約精神就沒有我們倡導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法治精神。

從這個角度講,當前我們倡導的“鄉賢”基層治理模式,不是要回歸傳統的封建道德教化式治理,而是要用“鄉賢”這種傳統的治理載體來承載和傳播現代文明和價值體系,把傳統與現代相結合,推動現代文明本土化、基層化,重構基層民眾的精神家園。

其次,樹立成功的正確樣本。“鄉賢”不僅是精神道德的典范,而且是社會生活實踐的成功者,比如一些致仕的官員、一些樂善好施的富人等等。他們的成功代表了他們所奉行的、被整個社會認可的道德觀、價值觀的成功,這種成功實踐樣本對民眾的教化力量遠大於說教的力量。

不可否認,一部分基層民眾難以克服急功近利、目光短淺的通病。當前一些鄉村之所以出現非正常價值觀主導民眾思維的現象,還是被一些人暫時的利益獲得蒙蔽了眼睛。所以,樹立起更多正確成功樣本,特別是樹立起更多可持續性成功的樣本,對引領基層民眾正確價值觀,重構基層民眾的精神家園至關重要。

近年來,我們大力宣傳的像楊善洲、龔全珍這樣的優秀人物正是這種可持續性成功的樣本。

第三,“鄉賢”不等於鄉官。有人說,我們已經有了基層組織,比如村委會主任、村支部書記、社區主任等等,他們本身就承擔了基層治理工作,為什麼還要再搞一個“鄉賢”的創新。對此,應該說“鄉賢”可以是鄉官,但鄉官不等於“鄉賢”,人人可以為“鄉賢”,但不是人人可以為鄉官。

鄉官體現的是國家管理的職能,而“鄉賢”體現的卻是國家治理的職能。兩者的區別就在於主體不同,管理的主體隻能是官,具有自上而下的強制性功能,而治理的主體是多元的,民眾的自我治理更有治理的價值,具有自下而上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

基層官員如果自身具有“鄉賢”的特征當然也可以成為“鄉賢”,但是以官為賢卻也凸顯了我們成功標准的單一化。特別是近年來,一些地方的基層官員貪腐現象突出,小官大貪問題嚴重,導致基層治理失效,這使鄉官形象很難接近“鄉賢”。所以,官與賢還是有區別的,楊善洲雖然是官,但他成為“賢”還是離開了官位以后的事。

“鄉賢”是一種文化,更是一種基層治理的文化。這種文化承載的是道德建設和精神建設的核心內容,與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結合的精神具有內在的聯系。孟建柱同志在剛剛發表的署名文章中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要發揮好基層自治的作用。“鄉賢”體現的正是基層自治的特征,如何發揮好“鄉賢”在基層治理中的精神引領作用,是我們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中應該認真研究和仔細梳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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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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