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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法治:共同推進 一體建設

——“輝煌十二五”系列評論之三

劉 麟

2015年10月18日09:55   來源:經濟日報

原標題:興法治:共同推進 一體建設

今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正式通過“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立法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彰顯了憲法權威、弘揚了法治精神,也從一個側面充分再現了“十二五”以來我國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的輝煌實踐。

近5年來,我國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積極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加快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水平,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法治政府建設加快進行,司法體制改革穩步推進,法治觀念、憲法信念正在不斷深入人心。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著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為重要戰略任務,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開創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新局面。

“十二五”以來我國全面依法治國的成功經驗和啟示之一,就是必須堅持正確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道路、方向關系成敗,“十二五”以來法治建設實踐的經驗歸結起來,就是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條道路既不是“傳統的”,也不是“外來的”,更不是“西化的”,而是中國特色的,植根中國大地、反映人民意願,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同當代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隻有這條道路、這個方向而沒有別的道路、別的方向能夠解決當前中國法治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經驗和啟示之二,是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法治建設的基本原則。“十二五”以來的實踐和成就充分說明,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把堅持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對立起來,提出“黨大還是法大”這個偽命題,其目的是企圖從“法治”問題上打開缺口,蠱惑群眾,搞亂人心,進而否定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對此,我們必須頭腦清醒。

經驗和啟示之三,是在全面推進改革中必須堅持法治思維,發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用什麼樣的思維方式、在什麼軌道上推進改革,直接關系到能不能正確推進改革、准確推進改革、有序推進改革、協調推進改革。回望“十二五”以來改革開放的偉大歷程,改革的推進與法治的建設齊頭並進、相互促進,這不是歷史的巧合,而是發展的必然。正是因為有了法治的護航,把深化改革納入法治的軌道,改革才能不走樣、不變道、有章法。

形勢在發展,時代在前進,法律體系必須隨著實踐發展而不斷完善,依法治國必須隨著時代進步而全面加強。在看到法治取得的成績時還應看到,同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人民群眾期待、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相比,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完善的方面。“十三五”時期,我們要繼續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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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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