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制度建設隻有進行時。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在“十二五”即將收官、“十三五”大幕將啟的重要節點上,《准則》和《條例》的修訂完善和貫徹落實,又一次吹響了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號角,必將為黨的建設注入強大正能量。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全面從嚴治黨是實現黨的歷史使命的必然要求。人們記得,習近平總書記一句“全黨必須警醒起來”,何其振聾發聵。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突出強調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以之作為從嚴治黨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到加大反腐懲惡力度,從強化巡視監督,到狠抓執紀問責,一系列扎實有力的舉措,刷新了黨風政風,贏得了人民群眾普遍贊譽。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正如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的,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管黨治黨的豐富實踐啟示我們,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紀律嚴明、執紀有力,教育才有說服力、制度才有約束力、監督才有制衡力,才能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反之,一些黨員干部黨員出問題,一些地方政治生態之所以變壞,往往都是從不守紀律、破壞規矩開始的。
從這個意義上說,《准則》和《條例》的修訂,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就是把從嚴治黨實踐成果轉化為紀律和道德要求,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與時俱進。這體現了我們黨對新形勢下從嚴治黨規律、執政規律認識的深化,是黨的建設偉大工程從理論到實踐的一次重大突破。
把紀律建設作為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首先就要尊崇黨章。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新修訂的《准則》和《條例》是對黨章規定的具體化。《准則》緊扣廉潔自律主題,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樹立了看得見、摸得著的高標准。《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六大紀律”,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不可觸碰的底線。這兩項法規,體現了依規治黨和以德治黨相結合、高標准與守底線相結合、破與立相結合。認真落實和嚴格執行這兩項法規,樹立高尚道德情操,嚴明黨的紀律戒尺,就能把黨章意識樹起來、把黨章權威立起來。
把紀律建設作為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就要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排在首要位置。綱舉而目張,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打頭的、管總的,可謂政治方向的導航標、言論和行為的衡量尺,是最為根本的紀律。大量反面案例也警示我們,不管違反哪方面紀律,任其發展,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破壞黨的政治紀律。嚴明黨的紀律,首先是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廣大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隻有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真正做政治的明白人。
把紀律建設作為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就要不折不扣抓好制度落實。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黨紀黨規不能挂在牆上、說在嘴上。貫徹《准則》和《條例》是一個系統工程。既要求各級黨委擔當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嚴格按黨規黨紀辦事,把黨規黨紀刻印在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心上,也要求領導干部發揮表率作用,帶頭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還要求各級紀委全面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不斷傳導倒逼壓力。多管齊下、層層落實,才能令行禁止,保証把紀律和各項黨內法規執行到位。
我們黨是有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從“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的著名論斷,到“進京趕考”前定下的“六條規矩”,從“一靠理想,二靠紀律”的經驗總結,到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實踐探索,黨始終重視紀律建設,組織嚴密、紀律嚴明成為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新征程上,以貫徹《准則》和《條例》為契機,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我們就一定能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証,為實現民族復興的中國夢鍛造更為堅強的領導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