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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出租車改革,政府要放權讓利

2015年09月16日08:30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出租車改革,政府要放權讓利

  9月14日下午,杭州發布《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停止收取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使用金,經營權實行有期限管理,每期6年。據前期初步統計,杭州將一次性退還2600余輛出租汽車近1億元的有償使用金。

  應該說,杭州做法反映了目前出租車改革的方向。早在今年5月,浙江省義烏市就出台“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方案”,率先拉開了出租車改革序幕。此次杭州動作則響聲更大。且近日有媒體報道,交通部起草的出租車行業改革指導意見有望近期出台,將確立牌照無償和有期限使用的原則。就此看來,出租車改革無疑已箭在弦上,而杭州的改革則值得期待。

  不過也要看到,出租車改革的核心問題其實不是“份子錢”,而是牌照數量管控。也正是在管控中的“供不應求”之下,出租車牌照才有利益可圖。試想,假如牌照無償使用,那麼會發給誰呢?免不了要設置一定條件,而這些極易混入利益。

  而且,當牌照到手之后,即便6年一考核,那這6年的經營權是否會被層層轉手、加價,從而使得真正開車的人淪為食物鏈的最底層?屆時,事實上的“份子錢”就會繼續存在。在這方面,上海也是例子。上海並沒有對出租車牌照收錢,而是達到一定條件就發放牌照,可真正到了市面上,出租車牌照在交易時就有了費用。

  可見,隻要對出租車牌照的數量管控不打破,那麼壓在出租車司機身上的實際擔子就很難減下來。且看,相比於出租車,專車的優勢正在於沒有牌照的管控。當然,除去數量管控之外,政府也應在價格等方面給予出租車更多彈性空間,如高峰時間、特殊路段等,這方面專車設置了“小費”等選項。

  根本而言,出租車改革就是需要政府重新厘清行政與市場的界限,一方面要果斷剝離寄生於出租車牌照上的部門利益,另一方面也要懂得放手和歸位也是管理能力的體現。

  □公孫好(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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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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