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莫讓社區淪為變相“公証處”

顧一嫻

2015年08月19日16:12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記者在天津、吉林等地基層社區走訪時發現,居委會要為居民開具的証明種類可以用“五花八門”來形容。有社區干部告訴記者,現在社區開具的証明可以分為婚育狀況類、關系証明類、身份戶籍類、情況証明類、生活水平類等等。

社區日益成為社會管理、服務居民的最基礎平台、最前沿陣地。許多職能部門的工作到基層都下沉到社區當中,更多的是應相關部門請求為居民出具某些証明,証實某些情況。這是相關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也是相關部門“下放”的權力。居民也反映,去相關部門辦事時,首要要求往往就是先到社區開証明。

可以說,社區主業已然被無數“証明”任務所綁架,正逐漸淪為“公証處”。而這其中,還有不少奇葩要求:要求証明“我是我”、“我媽是我媽”、“孩子跟我住在一起”, “我沒犯罪”……開這些証明,不僅讓社區承擔額外的大量調查工作,苦不堪言,還讓居委會工作人員左右為難:貿然蓋章,擔心越權,存在擔責風險﹔拒絕蓋章,傷了感情,還會被居民說“不作為”。

作為基層居民自治組織,社區距離群眾最近,其主業就是為居民服好務。然而,由於承擔了大量職能部門轉嫁的工作,被無數“証明”任務所綁架,導致社區職能錯位,淪為變相“公証處”,進而在為民服務方面的時間和精力大打折扣。不可否認,對於居住証明、貧困証明等通過上門調查方能核實的証明,社區責無旁貸應該蓋章,但是,涉及專業性、行政性以及超出社區能力范圍、職責范圍的証明,就不應當由社區來承擔。

明確社區主業,讓社區回歸為民服務本位勢在必行、刻不容緩。筆者認為,當務之急是要厘清社區職能職責,集中清理不應當由社區蓋章証明的項目,從源頭上減輕社區負擔,讓社區騰出精力、時間更好的服務居民。當然,清理証明項目、為社區減負不過是治標之策,唯有持續深化簡政放權,簡化、削減實際意義較弱的証明,探索創新社區管理體制,不斷提高為民服務效能,才能真正讓社區回歸為民服務本位。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黃策輿、謝磊)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