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建設是理念、制度和行動的綜合體系。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把完善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機制作為重點之一,凸顯了建立長效機制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地位。我們要根據《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機制,正確認識其重要性、緊迫性和復雜性,沉穩探路、有序推進。
制定出一個好文件,只是萬裡長征走完第一步,關鍵還在於抓好貫徹落實,用行動將精神轉化成改造現實世界的強大力量。各地要根據《實施意見》提出年度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要點和生態文明制度改革台賬,並聯合督查、審計等部門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定期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實施意見》和年度工作要點,進一步明確責任,細化分工,抓好落實。
在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的工作中,健全獎懲機制,真正做到有功必獎,有過必懲,有效激發干事的積極性、創造性。按照不同區域功能定位,科學設定評價內容,逐級建立評價指標,提高資源消耗、環境質量、生態效益等指標權重,實行生態環境質量綜合考評,形成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將生態環境質量考核結果納入各地區、各部門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作為財政轉移支付和干部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
“試點是改革的重要任務,更是改革的重要方法”,突出抓好試點,發揮好試點對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帶動作用,能夠為更大范圍的實踐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示范和標杆。本著先試點、后推廣的原則,抓好國家公園體制、主體功能區、新型城鎮化、生態縣等國家級試點工作﹔形成有效成果,探索我省生態文明建設及制度改革的有效模式,為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總結積累經驗。
生態文明建設是一項對地方發展有廣泛影響的工程,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強有力的執行力,自上而下整體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涉及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需要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共同努力。全省上下都應積極行動起來,自覺肩負起保護生態這一重大歷史責任,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和部署上來,以中央《意見》為綱領,以《實施意見》為指導,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創建出生態美、發展好、百姓富的青海發展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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