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士紅
□“公事公辦”一再顯示“此路不通”或“敬請繞道”,隻能誘導更多的人像少數“聰明人”一樣,去另尋捷徑,“公事私辦”
□當辦事流程足夠透明,當監督懲戒更具剛性,當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各種潛規則自然會失去通道和市場,“公事公辦”自然會不斷提速換擋
隨著作風建設清風勁吹,“門難進、臉難看”的現象得到遏制,但“事難辦”的現象依然存在。個別機關干部以“公事公辦”為由,對該辦之事拖辦甚至不辦。今天,我們糾“四風”、樹新風,有必要讓“公事公辦”恢復本來面目、回歸正常軌道。
公事公辦,就是按規定、按程序、按原則辦,意味著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該什麼時限辦就什麼時限辦。與飽受社會詬病的“中國式求人”相比,“公事公辦”理應是法治社會的常態。然而,不知從何時起,“公事公辦”有些變味了,往往意味著一副官腔、十分拖沓、百般折騰、千推萬阻。
“辦事難,難於上青天﹔辦事苦,處處都添堵”。辦事靠關系、靠打點,助長了不正之風,破壞了政治生態,而且會產生很壞的輻射效應。“亂世之亂,禍害有時﹔太平之亂,國無寧日。”所謂“太平之亂”,公事不辦、難辦應算其一。
潛規則和明規則,從來就是此消彼長的關系。當“章子不如條子,條子不如面子”成為常態,不少人自然會心照不宣地選擇關系﹔當“不給甜頭不點頭,給了甜頭亂點頭”成為現實,不少人自然會隨波逐流地選擇迎合。“公事公辦”一再顯示“此路不通”或“敬請繞道”,隻能誘導更多的人像少數“聰明人”一樣,去另尋捷徑,“公事私辦”。
“公事公辦”變味與程序設計不明晰也有關系。一方面是機關人員自由裁量權過大,一件事可急可緩、可嚴可鬆、可辦可不辦,於是想怎麼辦就怎麼辦﹔另一方面是程序設計繁瑣、流程復雜,哪一個環節卡殼,事情都可能泡湯。像引發社會關注的行政審批“萬裡長征圖”就是例証。
一位學者評價日薄西山的晚清:“中國之所缺,正在於以實心‘做事’者少﹔中國之所濫,正在於以虛言‘做人’者多。吾國吾民之聰明才智,毫不遜色他族,隻因把聰明才智都放到了‘做人’而非‘做事’上,以致內耗殆盡。”今天的中國,正如費孝通先生所說的“熟人社會”向“法治社會”邁進。法治社會的一個鮮明特征是,“辦事不求人”成為常態。
“制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刑乃明。”提高“公事公辦”的效率,關鍵要給“任性”的權力套上“轡頭”,壓縮權力的彈性空間,明確權力的具體邊界,用法治的陽光,清除灰色地帶。當辦事流程足夠透明,當監督懲戒更具剛性,當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各種潛規則自然會失去通道和市場,“公事公辦”自然會不斷提速換擋。
“公事公辦”,對軍隊來說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在“和平使命”中俄聯演中,俄軍始終堅持“雙方商定中有的,誰也不用找﹔商定中沒有的,找誰也辦不成。”大到演習保障,小到加一頓餐、配一個靶標,臨時提出概不受理。未來戰爭中,時間就是勝利,效率就是生命。如果“公事公辦”變成不作為、慢作為,抬高辦事成本的同時,必然會降低勝算把握﹔降低辦事效率的同時,必然會提高流血幾率。
“謀人事如己事,而后慮之也審。謀己事如人事,而后見之也明。”各級領導和機關干部隻有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准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確保競爭面前沒有“黑哨”,機遇面前沒有“黑手”,權益保障面前沒有“黑洞”,才能讓“公事公辦”恢復應有的高效、親切、公正。